有的企业本来已雇用了员工并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但为了逃避给员工交保险等责任,就让员工与从未接触过的某中介公司或某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就是假派遣现象。 针对“假派遣”的现象,劳动者应学会利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让劳动者再签订合同,劳动者一定要弄清楚是否是劳务派遣合同,如果不愿意被转成派遣工,可以拒绝单位并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依法支付
根本违约是从英国普通法上发展出来的一种制度,其影响力之大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原则中均有体现。其构成要件总体上存有条款主义与结果主义,我国立法上应采取结果主义的判断标准,同时在具体的判断上可参照所违反义务的类型标准。在迟延履行、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先期违约类型场合,根本违约都有特定构成标准。根本违约一旦构成,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二: 一是债权人可以解
省人社厅曾下发通知,明确企业安排劳动者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用工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企业的书面同意。 据了解,特殊工时工作制是相对于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而言,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
“延迟退休”只能减缓压力提高收益需要价值投资 中国养老金缺口怎么补? “我国养老金确有缺口。”近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戴相龙的此番表态再次将中国养老金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养老金缺口有多大,应该怎么补,“延迟退休”在当前是否具有可行性?就此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关于制度缺陷的看法。 缺口未来确实存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对于服务行业来说,应聘员工入职前需办理“健康证”,以尽可能的保护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那么健康证的体检项目有哪些? 健康证即健康检查证明,可分为两种:普通健康证与食品健康证,后者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新员工通过入职体检,来证明自己开始了健康检查。具体有哪些体检项目: 首先,健康证体检项目 健康证分为为A、B、C、D、E类,每一类的体检醒目和可以从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偿。一般而言,劳动者只有在被正常辞退和裁员二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亦应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
提示法律援助你知道多少?《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对监督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并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虽然带薪休假是劳动者应享受的福利,但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
1个月前,姜淑芳等17人分别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此后,公司将他们送往外地进行了半个月的上岗前职业教育培训。他们经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关证书后,公司即以防止他们跳槽和为避免公司损失为由,要他们每人交纳600元的培训“成才费”,并明确表示,如果他们严格履行合同,则在期满后全部予以退回;反之,则不予退还。公司的做法对吗? 该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职业培训中你该知道的劳动
《劳动法》规定,平日延长工作日必须付给劳动者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须付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须付300%工资,但这是多少工资数的倍数,《劳动法》里没有规定,于是这个加班费的基数就由企业自定,不同的用工单位加班费基数差别很大。 甚至有单位想以此钻法律的空子,少付或者不付加班费,每年因此而产生的劳动纠纷案件也不在少数。为此,英才网联旗下服装英才网特邀请北京联拓律师事务所强禺律师,主讲&ldq
时下,正值应届大学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的高峰期,之前,许多毕业生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有些用工单位由于某些原因随意违约,致使毕业生与用工单位纠纷增多。“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因为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锡山区劳动仲裁部门负责人提醒,由于许多大学毕业生签订的仅是就业协议,即使已在签约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但就业协议不属于劳动维权范畴,反倒让毕业生落入劳动维权的“死角”
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约定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换句话说,即当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时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者违反服
案例: 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11年,今年初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转差,我担心以后的发展受影响,就接受了另一家公司的聘请。现在我想到新单位上班,于是通知原单位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我承担单方解约的违约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三期”内除重大违纪外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期间合同期满,单位还应将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如果女职工“三期”届满且合同已经到期,要及时办理续约或解约手续,否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季节工是否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将近五十岁的庞某,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是地地道道的季节工。2012年12月,庞某在某建筑工地上谋得一份搬运水泥的临时工作。当月,庞某在搬运水泥过程中,不慎摔伤,造成肋骨多处骨折。庞某受伤住院,该建筑企业为庞某支付了医药费。庞某认为自己属于因工负伤,还应该享受工伤保
各类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 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原件、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原件、复印件;3、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4、企业上年末职工花名册及本年度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与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
对于试用期员工来说,其是不是享受病假医疗期?首先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时间。试用期员工生病后,这个待遇该怎么算?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劳动法解析,通过职场案例一起看看吧! 【案例】 小李跳槽被新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该公司承诺,等到小李通过试用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后,立即
学生维权出现法律空白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打工时遇到拖欠工资问题,严格的说,不在劳动部门职能范围。大学生勤工俭学,只能算新生劳动力在接受教育阶段的一种类似于实习与锻炼,不是一种就业行为,不是就业,就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遇到拖欠工资问题时,劳动监察部门只认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证据。学生课余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