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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可能会选择什么样的广告公司合作?    

甲方可能会选择什么样的广告公司合作?

  Hi,广告汪们,很久没有来唱衰你们了,有没有觉得很想我?不要怕,如果一个行业,能被我一篇平均阅读量不过1-2万的文章就真的给唱衰了的话,那并不能证明我很牛逼,只能证明这行当或许早就该寿终正寝了。不过今天我并不是来黑你们的,今天是来拯救你们的,也许你自我感觉还很良好,不需要我拯救,反正还是那句话,爱看看,不看滚,别打扰老子飞升。
  
  要讲的内容如题所示。算了算,我1998年参加工作,至今已经17年,这里头有11年是在广告圈里头混混,从小公司到大公司,从打工的到职业经理人到自己当小老板,都干过。其余6年包括今天都是在甲方里头,主要工作就是品牌及相关事务,也就是你们经常骂的那个“傻逼甲方”。说这么多只是为了告诉你,我在甲乙双方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太特么了解这两边在想啥了,所以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可能都是对的,如果觉得不对,麻烦你自个想想再骂。
  
  有人说翻身的奴隶比奴隶主还可怕,别用昆汀电影《被解放的江哥》里头的黑人管家的事例来挤兑我,这是不对的。我并不以为甲方就算解放了,乙方就在受煎熬,围城而已,谁也不比谁强多少。另外这甲乙双方的关系如果你理解成奴隶和奴隶主,那么可见你一定是个low逼,如果某天你干了甲方,倒是真有可能成为那种可怕的黑人管家。归根到底,甲乙双方都是基于某种需求而结合到一起的,跟男女朋友谈恋爱一样的,你要高富帅,他还想白富美呢,大家都有选择的自由和权利,那么,怎样才能勾引到那该死的高富帅甲方呢?
  
  第一,别瞎吹牛逼。
  
  现在真的不比以往90年代,那时候各地民营企业蓬勃兴旺,大多是传统行业的土鳖老板,服那套洋玩意。你弄俩新加坡人操一口不流利的普通话,间或杂以流利的英文,再说点他们听不懂但隐隐觉得很厉害的东西,比如品牌印记什么的,那自然很容易能干翻他们。我们过去提案强调的是征服,需要你通过一切手段在那45分钟里压倒性地把甲方扑倒,让他深深地迷恋上你们公司。
  
  但是现在,这个吹牛逼的时代已经结束了。面对新兴的各种互联网概念的公司,人家的公司至少一半人都是名校海归,英文说得跟母语一样溜,你再也没办法通过信息的不对称去忽悠他们了。所以,踏踏实实想想,你们到底能为甲方做点什么?别他妈一来又是品牌,说实话,品牌的六大版块产品、形象、消费者、通路、视觉管理、商业信誉里头,广告只是占其中很小很小的一个部分,至少你在4个大项的上百个小项里头都无能为力,那还说什么帮我建立品牌?你连我产品是怎样生产出来的都未必清楚,你给我提案的市场数据也就是百度来的,你的这个案子说多了思考了15天,说少了也就是提案头天晚上通宵赶出来的,那你凭什么还那么牛逼哄哄地要给我建立品牌?就算你敢,你觉得我敢吗?
  
  真正有节操的广告人知道自己的不知道,所以在面对品牌问题时表现出来的是更加的审慎和无力感,而傻逼们都在信心百倍地拍胸脯天下就没有他搞不定的事。所以咱都实在点,你别忽悠我,我也不欺负你,你什么活比别人家的好,就实话实说,要都没有,你就说你们服务好,随叫随到,也行。甲方掏这钱出来,总得有个理由,你能在多大程度上帮我解决问题,这钱自然就掏得愉快。要是啥事都解决不了,光是口活好,那说个鬼!我们还不如前门掏80块听郭德纲老师去呢。
  
  第二,活干好。
  
  如果你是伟大的CCTV下头的媒介广告公司,那当我没说。如果不是,那多少还是得干活的。不要以为你们老板跟甲方的谁谁谁关系好,你们活就可以糙点,那是不行的,告诉你,关系好只是入门砖,进来了活不好随时都可能再把你们拍出去的。
  
  就算你们老板跟甲方的话事人好得能穿一条裤子,那么好朋友是不是该相互成全,而不是相互拆台?你们活干得漂亮,给甲方省了事,脸上挣了光,帮助他顺利地在企业里头一路高升,这才是好朋友该干的事。要是你们三天两头出状况,次次都要人家跑去给你们擦屁股,我看关系再好也得叫你滚蛋。
  
  我知道这行业里头有些人活不好,脾气还不小,头发胡子留长了就觉得自己个专业度也爆棚,牛逼得不可方物,甲方叫他改改他也不乐意,一张嘴就是“傻逼甲方”。是是是,确实有时候是甲方傻逼,可不见得每次都是吧?小马宋,暴风魔镜的合伙人,前阵他们公司要招几个产品经理,小马宋勾结了中关村地区的三家西少爷肉夹馍,推出了个活动,用一张产品经理的名片就可以换西少爷肉夹馍一份。一天时间换回来500张产品经理的名片,HR差点没给他跪了。给你说这个的意思是好好搞明白什么叫牛逼,能切实地解决甲方问题的创意才叫牛逼的创意,别特么成天想着去做张飞机稿拿奖,说实在的,就算你把金狮子抱甲方面前,他也不觉得这事很酷。再说了,最近Cannes的全场大奖好像是百度这个大甲方拿了,对吧?
  
  第三,人聪明点。
  
  甲方也是人,没有那种天生负能量的人,就算有那也是少数,不会每次都被你碰到。话说回来,这样的人在甲方也不好混的,很容易就被掐死了。而正常的人,总是希望跟正常的人交流沟通的。我记得有个关于AE的培训,是这样划分AE的三个层级的:受人喜欢的,让人信服的,和让人以与他共事为荣的。其实我明白这都是奢望,受人喜欢的最初层级都很难达到,但是,烦请弄点聪明人吧。
  
  我曾经服务过一个客户,基本上没啥事可做,每个月收人家十来万,就是去开场会。没办法,他们老大就爱听我聊天,然后告诉我说他们公司都是傻逼,不好玩,没法交流,他说的他们都听不明白,所以就指着每个月跟我聊聊天了。我至今也没想明白是他奇葩还是我奇葩还是这事本来就很奇葩,在整个生意里头我售卖的是我的聊天技能,而非传播技能,也对,他有需求,而这个需求我恰好能满足,这生意就成立。
  
  所以金胖子很狡猾,他天天叫唤要招有趣的人。聪明的人不见得都有趣,但是有趣的人一定都聪明。没有人会不喜欢聪明有趣的人,而这样的人比较符合甲方对于创意公司的期待,就像我们一想到科学怪人就是必定是蓬乱头发黑框眼镜一样,不是说不能有其他类型的,可创意人人难道不应该就是这操性的么?这样的人能给甲方以定心丸,相信你们可以做出更加不一样的东西来。
  
  第四,与时俱进。
  
  过去广告公司的技能是建立在电视、广播、杂志、报纸这四大媒介手段基础之上,后来多了个户外,反正也就是平面的活。现在而今眼目下,甭管你愿意不愿意,社交媒体的活必不可少了,要是你还在那儿抱残守缺,连个H5都搞不来的话,真的不如关门倒闭算了。技术手段不是传播的实质,但是传播介质的变化必然导致传播方式的变化,一切看不到这点的人不是傻逼就是在装傻。
  
  你们那么爱看《广告狂人》,还记得那个因为恐惧电脑而把自己的乳头割下来送给佩吉的那哥们么?在这个技术革新的时代,你愿意成为那个割掉自己乳头的哥们么?因为传播方式的变化,人与人相处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而这一切都将给广告传播带来质的变化,碎片化的传播,新技术的应用,这些都是必须要适应的变革。从霍普金斯到奥格威再到今天,广告业其实一直在发生着变化,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广告人有着职业上的沙文主义,看不起和抵制一切带来变化的东西,视之为奇技淫巧,继续沉浸在自己天朝上国牛逼人生的美梦当中不能自拔。
  
  别的不说,现在有几个甲方没跟你提出来过Social的要求?你是怎么回答他的呢?也许你觉得深受侮辱,以为这是所谓网推公司的活儿,但是真的,在甲方看来这活跟做个电视广告没有任何区别,不都是传播那些事么?你做不来做不好那是你傻逼,不是Social傻逼,所以你只有站在边上给杜蕾斯点赞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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