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歌再一次受到欧盟反垄断机构的警告。欧盟反垄断调查机构表示,谷歌必须对现有经营方式做出改变。如果双方谈判破裂,未能达成和解,该机构将起诉谷歌。若谷歌不做出调整、改变经营方式,其将可能面临起诉和巨额罚款,最高罚款金额可能将达到谷歌全球年收入的10%,而谷歌2011年的全年营收达379亿美元。
欧盟负责竞争事宜的委员Almunia 在21日给谷歌董事长施密特的一封信件中提到,谷歌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涉及垄断:一、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自家产品和服务。欧盟强调,在一般搜索结果中,谷歌优先展示自家产品衔接,对于竞争对手的产品信息却展示采取不一样的做法。在优先对待上存在不正当竞争。二、直接复制竞争对手原创或版权内容。欧盟方面表示,谷歌在未经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直接复制竞争对手或其它网站的原创内容来做自家网站用途,例如其他网站文章、用户评论等。三、广告协议或广告联盟涉嫌防止竞争和垄断。具体来看,主要是指通过与其它网站的协议和联盟来防止竞争,形成垄断地位。四、限制广告投放主采用竞争对手的搜索引擎进行广告宣传和投放等。欧盟强调,谷歌通过对软件开发者的限制,来防止开发者为广告投放主提供到其它搜索引擎上投放广告的工具。
谷歌公司现在有几周时间来决定是否对欧盟担忧的问题做出改变。不过目前谷歌表示,无需对此担忧。双方谈判结果如何还有待后续消息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