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最新发布!
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
广告产品销售规则
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类广告产品的销售工作遵循续签/续约客户优先、长单客户优先的原则。为保障客户利益,确保中央电视台2016年广告产品签约认购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特制订相应的销售规则。
《2016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手册》分为两类广告产品:
l第I类签约认购广告产品:“A特黄金组合广告”、“焦点访谈后组合广告”、“新闻联播提示收看广告”、“天气预报1+1广告”、“焦点访谈提要后广告”;
l第II类签约认购广告产品:其余签约认购广告产品。
客户可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互联网主页(网址为:1118.cctv.com)及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渠道服务科及客户服务科获取上述产品方案。
第一部分:
第I类签约认购广告产品销售规则
一、客户的分类标准
认购第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客户分为续签客户和新客户,判定标准如下:
1.续签客户
2015年1月至10月已购买“A特黄金组合广告”、“焦点访谈后组合广告”、“新闻联播提示收看广告”、“天气预报1+1广告”、“焦点访谈提要后广告”的客户,在2016年有意向购买第I类签约认购广告产品的,均视为续签客户。
2、新客户
2015年1月至10月未购买“A特黄金组合广告”、“焦点访谈后组合广告”、“新闻联播提示收看广告”、“天气预报1+1广告”、“焦点访谈提要后广告”的客户,但2016年有意向购买第I类签约认购广告产品的,视为新客户。
二、销售阶段的划分
第I类产品的签约认购期自2015年10月8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签约在此期间划分为两个签约阶段:
第一阶段:续签客户优先签约阶段
时间:2015年10月26日09:30至10月30日17:45
续签客户接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部续签通知后,须在此期间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合同执行科签订广告合同。
第二阶段:新客户签约阶段
时间:2015年11月2日09:30至11月30日17:45(周一至周五)
新客户接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部签约通知后,须在此期间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合同执行科签订广告合同。
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为零售阶段。客户有意向购买第I类签约认购产品,需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部相关行业服务人员接洽具体购买事宜。
三、签约认购规定及流程
(一)提交申请表
意向认购2016年第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续签客户和新客户,均须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提交《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类签约认购产品申请表》。此表格可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互联网主页(网址为:1118.cctv.com)下载并打印。
2015年10月8日09:30至2015年11月30日17:45,客户可委托广告代理公司将加盖公章的《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类签约认购产品申请表》扫描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邮箱(邮箱地址为:cctvadcenter@163.com)。如果企业暂时没有确定广告代理公司,也可由企业填写本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出具的专项委托书中,需注明所委托的广告代理公司,以及续签的广告项目。对于同一广告项目,一家企业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办理续约手续。
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根据接收邮件的时间,依次按照续签客户优先、新客户先到先得的顺序原则进行排序。
其中,在10月23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表的续签客户,可以在随后的签约阶段享受指定广告位置的优先选择权。即,对于10月23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表的续签客户,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按照长单优先的原则对续签意向客户进行排序,投放期长的客户可优先确认其投放期内的广告位置;如出现投放期相同的情况,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根据续签客户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先提交申请表的续签客户可优先确认其投放期内的广告位置。
(二)续签客户签约
续签客户于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办理签约相关业务手续。
1.确认资源:
10月26日起,由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部相关行业服务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续签客户可以签约的广告资源和广告位置。客户须于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回执发回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如客户未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的,视作放弃该产品的续签资格。
2.确认广告代理公司代理资质:
受理地点: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渠道服务科
10月26日起,企业可委托其广告代理公司持有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渠道服务科确认2016年签约认购产品的代理资格。
3.签订合同:
受理地点: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合同执行科
广告代理公司须携带渠道服务科审核通过的企业委托书原件到合同执行科续签合同,广告代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广告项目必须与加盖公章的确认回执上所注明的内容保持一致。
客户须于确认资源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办理合同事宜。如客户未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的,视作放弃该产品的续签资格。
签订合同后合同执行科向广告代理公司出具该项目的定金交纳单。
4.交纳定金: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广告代理公司须支付项目定金,若认购一个项目则该项目定金为100万元;若认购两个及以上项目,则每个项目定金为50万元。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定金,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将取消其广告资源的拥有权。另,按相关规定在广告执行之前支付广告款。
(三)新客户签约
新客户于11月2日9:30至11月30日17:45期间(周一至周五)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办理签约相关业务手续。
1、确认资源:
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根据接收新客户《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类签约认购产品申请表》电子邮件的时间,在剩余广告位置中,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排序。先提交申请的客户优先确认其广告位置。
11月2日起,由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部相关行业服务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客户可以签约的广告资源和广告位置。客户须于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回执发回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如客户未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的,视作放弃该产品的签约资格。
2.确认广告代理公司代理资质:
受理地点: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渠道服务科
11月2日起,企业可委托其广告代理公司持有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渠道服务科确认2016年签约认购产品的代理资格。
3.签订合同:
受理地点: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合同执行科
广告代理公司须携带渠道服务科审核通过的企业委托书原件到合同执行科签订合同,广告代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广告项目必须与加盖公章的确认回执上所注明的内容保持一致。
客户须于确认资源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办理合同事宜。如客户未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的,视作放弃该产品的签约资格。
签订合同后合同执行科向广告代理公司出具该项目的定金交纳单。
4.交纳定金: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广告代理公司须支付项目定金,若认购一个项目则该项目定金为100万元;若认购两个及以上项目,则每个项目定金为50万元。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定金,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将取消其广告资源的拥有权。另,按相关规定在广告执行之前支付广告款。
第二部分:
第II类签约认购广告产品销售规则
以下规则适用于《2016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手册》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即除第I类签约认购产品:“A特黄金组合广告”、“焦点访谈后组合广告”及“新闻联播提示收看广告”之外的其他签约认购产品)
一、客户的分类标准
认购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客户分为优先续约客户、长单签约客户和散单签约客户,判定标准如下:
1.优先续约客户
购买2015年签约认购产品,并完全按照签约认购协议(合同)执行,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客户,在2016年的签约认购中,视为优先续约客户:
1)购买2015年贴片及套装签约认购项目,且合同投放期累计不少于半年的客户;
2)购买2015年除贴片及套装广告签约认购项目,且按照《2015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手册》中广告方案规定的投放期执行的客户。
2.长单签约客户
凡有意向认购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且广告投放意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视为长单签约客户:
1)购买2016年贴片及套装签约认购项目,且合同累计投放期不少于半年的客户;
2)购买2016年除贴片及套装广告签约认购项目,且按照《2016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手册》中广告方案规定的投放期执行的客户。
3.散单签约客户
不符合上述优先续约客户和长单签约客户标准的其他客户。
二、销售阶段的划分
2016年第II类产品的签约认购期自2015年9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签约认购期在此期间划分为三个签约阶段:
第一阶段:优先续约阶段
时间:2015年10月12日09:30至2015年10月15日17:45(周一至周五)
在优先续约阶段,凡具有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资格的广告代理公司均可代理企业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接洽优先续约事宜。
符合优先续约资格的客户,且有意向认购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客户,自2015年10月8日09:30起至2015年10月15日17:45期间(周一至周五),可以按照本规则“三、签约认购规定及流程(一)优先续约客户签约”条款的规定,填写《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续约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办理优先续约相关业务手续。
符合优先续约资格的客户,如未在优先续约阶段办理优先续约的相关手续,则视作放弃优先续约的资格,但仍可参加长单签约和散单签约。
第二阶段:长单签约阶段
在长单签约阶段,凡具有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资格的广告代理公司均可代理企业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接洽长单签约事宜。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09:30至2015年10月30日17:45(周一至周五)
符合长单签约客户标准,且有意向认购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客户,自2015年10月12日09:30起至2015年10月30日17:45期间(周一至周五),可以按照本规则“三、签约认购规定及流程(二)长单客户签约”条款的规定,办理签约认购的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手续。
签约时间:2015年10月19日13:30至2015年10月30日17:45(周一至周五)
2015年10月19日13:30起,广告代理公司可以按照本规则“三、签约认购规定及流程(二)长单客户签约”条款的规定,登录“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网址www.cctvad.net.cn),在线填写《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认购申请表》。按照系统递交申请表的时间排序,以先到先得为原则确定长单签约资格,并办理合同手续。
第三阶段:散单签约阶段
时间:2015年11月2日09:30至2015年11月30日17:45(周一至周五)
凡有意向认购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但不符合上述优先续约客户和长单签约客户标准的其他客户,均视作散单签约客户。
在散单签约阶段,有意向购买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中CCTV-3、CCTV-8、CCTV-9、CCTV-10、CCTV-11五个频道广告项目的散单签约客户,须向各相关频道的区域代理公司接洽认购事宜;有意向购买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其他频道广告项目的散单签约客户,可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科的相关行业服务人员接洽认购事宜。
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签约认购期至2015年11月30日终止,不再销售。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为零售阶段。涉及CCTV-3、CCTV-8、CCTV-9、CCTV-10、CCTV-11五个频道的广告项目投放需求,请与企业所在区域的相关频道区域代理公司接洽投放事宜。
三、签约认购规定及流程
(一)优先续约客户签约
1、优先续约的规定:
1)客户申请优先续约以下签约认购产品,在广告规格、投放周期、广告播出位置上必须与其在2015年投放的该项目保持一致:
a)《朝闻天下》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朝闻天下》贴片A、B、C、D、E、F套装;
b)《新闻30分》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新闻30分》贴片;
c)《晚间新闻》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晚间新闻》贴片;
d)《共同关注》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共同关注》贴片;
e)《东方时空》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东方时空》贴片;
f)《新闻1+1》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新闻1+1》贴片;
g)《国际时讯》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国际时讯》贴片;
h)《环球视线》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环球视线》贴片;
i)《24小时》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24小时》贴片;
j)《新闻调查》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新闻调查》贴片;
k)《面对面》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面对面》贴片;
l)《新闻周刊》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新闻周刊》贴片;
m)《世界周刊》全媒体独家特别呈现、《世界周刊》贴片;
n)新闻频道整点报时套装。
举例:如某客户在签约认购了2015年“CCTV-1晚间新闻贴片”广告,广告规格为5秒,投放周期为全年单日,广告位置为正常位置,则该客户在2016年签约认购时,享受该广告项目的优先认购权,但仅限于5秒规格的全年单日正常位置广告的续约。如果该客户希望将广告规格改为15秒,或将广告位置调整为倒一位置,则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如该客户希望将广告投放期改为全年连续投放,则单日投放享有优先认购权,双日投放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对于除本规则三-(一)-1-(1)条款所约定产品之外的其他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客户申请优先续约时,广告规格和投放周期可以与其在2015年投放该项目的广告规格和投放周期有所不同,但需保证在该项目优先续约的合同金额不少于其2015年投放该项目的合同金额。
3)因2016年部分签约认购广告产品升级,产品名称与2015年的签约认购产品有所不同,2015年投放客户且符合2016年优先续约条件的,仍可优先续约,具体包括:
a)投放《2015年CCTV-1大剧特别呈现》的客户,符合优先续约条件的,可优先续约《2016年CCTV-1、8大剧特别呈现》。
b)投放《2015年聚焦两会套装》的客户,符合优先续约条件的,可优先签订《2016年两会全接触-A级合作》。
c)投放《2015年“关注中国经济”主题套装全媒体方案A》的客户,符合优先续约条件的,可优先签订《2016年“关注中国经济”主题套装》。
2、优先续约的受理流程:
1)提交申请表:
2015年10月12日09:30至2015年10月15日17:45(周一至周五),意向续约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续约客户,可通过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互联网主页(网址为:1118.cctv.com),下载并打印《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续约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如果企业暂时没有确定广告代理公司,也可由企业填写本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续约申请表》与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起,发送至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邮箱(邮箱地址为:cctvadcenter@163.com)。
企业出具的专项委托书中,需注明所委托的广告代理公司,以及续签的广告项目。对于同一广告项目,一家企业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办理续约手续。
2)确认资源及交纳定金:
10月12日起,由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部相关行业服务人员通知续签客户可以续约的广告资源和广告位置。代理公司须于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之内,持加盖公章的《中央电视台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续约申请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合同执行科交纳续约项目的定金。若认购一个项目则该项目定金为100万元;若认购两个及以上项目,则每个项目定金为50万元。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定金,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将取消其广告资源的拥有权。
3)签订续约合同:
续约客户在缴纳定金之后,根据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部相关行业服务人员的通知签订2016年续约产品合同,请续约客户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将取消其广告资源的拥有权。另,按相关规定在广告执行之前支付广告款。
(二)长单客户签约
2016年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的长单签约认购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网上申请的方式。
2015年10月12日09:30起,开始网上报名。
2015年10月16日13:30,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公布优先续约后已售罄的产品。
2015年10月19日13:30起,开始网上申请。
1.长单签约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12日09:30起至10月30日17:45
企业可委托其广告代理公司办理长单签约认购网上报名。一家企业只能委托一家广告代理公司。
企业向广告代理公司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专项委托书中须注明所委托的广告代理公司,以及申请签约的广告项目。对于同一广告项目,一家企业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办理签约手续。
1)受企业委托的广告代理公司自2015年10月12日上午09:30开始,即可登录“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cctvad.net.cn),在线填写报名表,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照片。
2)广告代理公司持专项委托书原件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渠道服务科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3)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之后,广告代理公司将收到由中央电视台2016年黄金资源招标签约认购网上报名系统发送的邮件,广告代理公司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可进入重置密码界面,进行登录密码的设定。
4)广告代理公司凭报名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和登录密码,即可登录“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网址www.cctvad.net.cn),于2015年10月19日13:30开始在线提交长单签约认购申请。
说明:2015年10月14日13:30至16日上午12:00期间,由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综合部流程管控科组织“长单签约认购网上申请”的模拟演练,已获得登录密码的广告代理公司可在此时间登录“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参与演练。
2.网上公布售罄产品
时间:2015年10月16日13:30
2015年10月16日13:30,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在1118.cctv.com和“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网址www.cctvad.net.cn)公布优先续约阶段结束之后已售罄的产品。
3.网上提交长单签约认购申请
时间:2015年10月19日13:30起至2015年10月30日17:45(周一至周五)
2015年10月19日13:30,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将正式开通“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网址www.cctvad.net.cn)。广告代理公司凭邮箱地址和登录密码即可登录,在线填写《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广告类产品认购申请表》,选择意向签约认购产品,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键提交申请。系统将记录并显示提交时间。
说明:提交长单签约认购申请表时,申请单位仅可点击一次“确认”键,提交后客户界面将显示申请提交的精确时间。
4.长单签约认购客户申请确认
1)广告代理公司在线提交《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广告类产品认购申请表》之后,“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按照广告代理公司网上提交签约认购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排序,并生成《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类广告产品合同签订通知单》。
2)广告代理公司在提交《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广告类产品认购申请表》之后,可以通过“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查询是否获得《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类广告产品合同签订通知单》。
注:因签约认购类产品的销售情况随时发生变化,有可能导致广告代理公司收到的《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类广告产品合同签订通知单》中所标注的广告排期与广告代理公司提交申请的排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3)广告代理公司须在《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类广告产品合同签订通知单》生成之后的24小时内,登录“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在通知单界面选择“确认”或“放弃”。如广告代理公司在24小时内未进行确认,则视作自动放弃,通知单失效。
4)广告代理公司须在确认《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类广告产品合同签订通知单》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登录“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签约认购类产品网上申请系统”打印已获得的《中央电视台2016年签约认购类广告产品合同签订通知单》,并持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到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委托书中所涉及的项目须与合同签订的项目一致。如3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则视作自动放弃,通知单失效。
5)在合同签订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广告代理公司须支付项目定金,若认购一个项目则该项目定金为100万元;若认购两个及以上项目,则每个项目定金为50万元。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定金,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将取消其广告资源的拥有权。另,按相关规定在广告执行之前支付广告款。
(三)散单客户签约
不符合上述优先续约客户和长单签约客户标准的其他客户,可在2015年11月1日09:30至2015年11月30日17:45(周一至周五)散单签约阶段进行散单购买;其中,有意向购买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中CCTV-3、CCTV-8、CCTV-9、CCTV-10、CCTV-11五个频道广告项目的散单签约客户,可向各相关频道的区域代理公司接洽认购事宜;有意向购买第II类签约认购产品其他频道广告项目的散单签约客户,可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科的相关行业服务人员接洽认购事宜。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央电视台
广告经营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