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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    

    如今,网上购买商品已经成为我们的家常便饭,然而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互联网上的一些广告和宣传也隐藏着一些“坑”,消费者因此备受其扰,相关单位在帮助消费者解决各种问题的同时,也打出“重拳”,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专项治理。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今年2月,辽宁省工商局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监测互联网广告199904条次,开展行政约谈36次,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10件,罚没款51.65万元。

  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据了解,此次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其中,2月到3月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到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到12月为总结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整治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具体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辽宁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共治,积极履职,强化执法协作、协同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狠抓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及时、规范的公开行政处罚内容和信息,曝光互联网违法广告,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监督举报,宣传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和阶段性进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多筹并举积极行动重点案件开展联动执法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多筹并举,积极行动。

  举措一:对属地门户网站、商品交易平台、团购网站和大型电商平台开展排查,梳理、归类。

  举措二:充分发挥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作用,及时跟踪处理,停发整改、查办重点案件。

  举措三:强化联合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手段,对重点案件开展联动执法。

  举措四:做好社会宣传和公示工作。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指导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利用红盾网等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

  举措五:强化案件查办力度。对利用网络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处方药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全省共监测互联网广告199904条次,开展行政约谈36次,开展整治工作宣传104次,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10件,罚没款5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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