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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交通信号电子屏播商业广告 代理商称给钱就上    

濮阳交通信号电子屏播商业广告 代理商称给钱就上

濮阳市内交通信号灯电子屏播放商业广告

  5月31日,记者在濮阳市对交通信号灯电子屏投放商业广告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时发现,目前,濮阳在市区各大路口交通信号灯处均设有电子屏,包括交通环岛指示牌上方也安装了电子屏。

  “讲文明、守秩序爱濮阳。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这是记者在濮阳市交通信号灯杆上电子屏看到的宣传语,咋一看,让人觉得交通管理部门的体贴和人性,可是随后出现的标语却变了味。

  “高端商务会所XXX开业在即,招聘客服经理,电话:XXX”,“买赚钱软件,送黄金店铺,XXX广场,财富热线:XXX”,“夏日清凉购车季!现购XX车,最高万元购车基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过后,是一连串的广告,不少还写着联系电话。

  记者走访发现,在濮阳市内各大路口都存在上述情况,有司机告诉记者,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广告时就会疏忽路况,容易引发车祸。

  代理公司称只要没有上面领导检查都可正常播放

  记者从广告牌上发布的招商电话联系到交通信号灯电子屏广告代理公司——濮阳市亮点传媒有限公司,并在濮阳市人民路办事处院内西二楼一间办公室见到了该公司总经理管某。

  管经理介绍说,交通电子屏广告在濮阳已经存在四五年了,现在已经覆盖濮阳全市,并且基本覆盖新城区和油田基地生活区,共有26块电子屏,除4块因修路暂停,其余22块都能正常播发广告。管经理称,每块电子屏每月每条1000元,保证每条信息每天播出不低于300次,目前,除四五条公益的交通信息,每块屏播出的商业广告也就是10条左右。

  交通信号设施属于公共资源,在上面投放商业广告会不会出现被执法部门叫停,而出现不能正常播出的情况?面对记者的疑问,管经理表示,这个尽管放心,亮点公司和濮阳市交警队签订的有合同,只要没有上面的领导下来检查都可以正常播放。“领导下来检查也就是三两天,暂停播出几天,然后可以在合同期限外适当再延长几天。”

  记者以广告投放价格较高,问能否优惠点,管经理称,“需要'打点'的部门太多,成本太高,最低每块屏每月每条600元价格不能再低了。”

  有市民为濮阳市交通电子屏算了一笔账,按照每条每月1000元,26块电子屏全负荷投放,这种广告形式每年的广告收益竟然高达300多万元。公共设施用作商业,巨额收益将流向哪里?广告公司和交警支队会不会存在权钱交易呢?

  随后,记者来到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该支队交通科刘洪丰科长称,交通电子屏广告运营是广告公司出资安装,主要播放交通信息和公益宣传语等,作为回报,允许广告公司插播商业广告。对于签订协议一事,刘科长称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请假不在,等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媒体。

  我国《广告法》规定: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不得用来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的设立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

  截止发稿,记者并未收到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来的任何说明,而据相关法律、法规,户外广告的发布,必须通过规划审批,设置户外广告牌,还应该通过城市管理部门的批准,广告内容也必须经过工商部门审核,濮阳市交通信号灯杆广告是否违规设置,交通信号灯的管理又是否存在漏洞?这都有待当地有关部门给市民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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