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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告协会征集创意作品 演绎美好生活    

上海市广告协会征集创意作品 演绎美好生活

  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11上海创意产业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在上海世贸商城展馆举行,本次博览会主题为“创意产品演绎美好生活”。

  上海市广告协会作为协办单位将全程参与此次活动。

  为契合本次展览会的主题,市广告协会决定今年上海市第十八届优秀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与创意博览会相结合,届时将展示及评选出优秀作品,还可以展现各参选单位的创意文化。

 

 

 

 

  作品征集要求:

  (一)影视类:报送的影视广告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 每一条广告须刻录一张光盘,时间不得超过60秒,光盘盒上须顺序注明地区编号、类别号、项号和参赛单位全称。(注意:影视广告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赛表。)

  (二)平面类:报送的平面广告作品须刻录在光盘上,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 像素,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三)广播类:报送的广播广告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CD)上,存储格式为MP3或WMA(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广告作品)。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

   (四)户外类:报送的户外广告作品须刻录在光盘上,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象素,颜色模式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现征集对象为:广告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包括广告主企业及其他创意设计单位)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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