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电视购物,如今很多市民已不陌生。虽然这种新型的购物方式很便捷,但近年来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时有发生。在过去的一年中,市消协就收到了几起有关电视购物的咨询和投诉。工作人员提醒,电视购物尤其要注意保留凭证,不要轻信广告承诺。
市民张先生去年到市消协投诉称,他在外地某电视台一个电视购物节目中看中了一款售价仅499元的手机。电视购物广告介绍,该款手机不但功能多,而且质量过硬,价格便宜。张先生没有抵挡住诱惑,购买了一部手机。
令张先生想不到的是,手机拿到手里时,让他大失所望,手机的功能并没有电视广告上说的那么夸张,滑动功能很差,屏幕显示也和广告中的大相径庭。
接下来的几个月,手机又出现了问题。只要一上网,手机自带的软件经常会跳出一些广告,让张先生很是心烦。
消协工作人员说,目前电视购物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异地维权难、售后服务难、退货后退款难等。某些不正规的电视购物广告刻意夸大效果,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还有的过分夸大产品功效或采用虚假的演示,甚至假借消费者、专家名义或形象进行虚假宣传。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电视购物时一定要小心上当受骗。“电视购物的广告制作精美,消费者在看到广告时不要一味冲动。”工作人员说。比如一些宣传功能强大的手机,同样的配置如果和市面上的价格相差甚远,消费者就要仔细掂量,保持头脑清醒。购买前,消费者应该试拨一下电视购物广告留下的商家联系电话,对有关信息如名称和地址等进行验证查实。
消协工作人员说,电视购物一般都有多种付款方式,消费者要尽可能采取货到付款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以保证安全;购物结束后要注意保存付款凭证和购物票据,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生消费纠纷,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投诉。如遇到诈骗,应保存好相关证据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