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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因“前任张太声明”广告被通报批评    

《南方都市报》因“前任张太声明”广告被通报批评

  早前,《南方都市报》曾刊登“前任张太声明”广告,引起了读者和社会的议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电总局迅速做出行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目前已对南方都市报社下达警示通知书,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据了解,8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根据读者反映发现《南方都市报》刊登“前任张太声明”的广告后高度重视,责成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立即核查有关情况,同时联系国家工商总局通报有关情况。当晚,广东省工商局立即责令《南方都市报》停止发布该广告
  据核查,《南方都市报》刊登的“前任张太声明”广告实际是某系列化妆产品进行的商业创意广告。但这则广告实际上却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读者普遍将其解读为“小三宣言”。南方都市报社称,该广告属于系列悬念广告,刊登前进行了必要的审查,但并没有充分预估到传播的负面效果。该报8月22日已刊登后续广告还原全貌。
  8月27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对南方都市报社进行诫勉谈话,并依据有关法规对报社下达警示通知书,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目前,该报采取了暂停刊登涉事企业所有广告及类似广告、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等整改措施,并向读者致歉。
  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报刊媒体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确保舆论导向正确。
  目前,《南方都市报》也已经开展整改措施,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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