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频道

安徽合肥十一起禁止手举广告牌在闹市里游走    

安徽合肥十一起禁止手举广告牌在闹市里游走

  合肥市新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手举广告牌,在闹市里游走,这样的“人体广告”将被禁止。
  新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在幼儿园、学校校园、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利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的;利用人行天桥、铁路立交桥、公路立交桥的。而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自行拆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设置户外广告或者招牌不符合要求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联系方式:020-38814986
最新评论
创意宝典
人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