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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揩油”的户外广告    

“揩油”的户外广告

  昨天下午,记者路过滨江东路时,看到蓝色的路牌下公然挂着一块红色毛笔写的自制广告牌,甚为醒目。据知情人反映已挂了一段时间。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单从广告效应来看这绝对是个效率最高的"创意"。记者通过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视其情节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看来这位老兄可要赶紧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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