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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通信门柱上贴宣传画被城管认定为户外广告    

华中通信门柱上贴宣传画被城管认定为户外广告

 

  被城管认定为户外广告的宣传画。记者史强摄

  武汉晨报讯(记者史强实习生王锦嫦)商场门楣、门柱上贴上宣传画,被城管认定为未报批的户外广告,武汉华中通信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中通信)因此被罚2万元,并被责令限期拆除。对于这个处罚意见,华中通信表示不服,认为这些宣传画并非广告,而江岸区城管局则坚持认为处罚无误。

  5月13日上午,记者在华中通信看到,一楼的门楣和门柱上都张贴着印有各种手机品牌LOGO的宣传画。华中通信负责人杨先生说,4月11日,城管人员来广场检查,出具了整改通知书,称商场门楣及门柱上的广告违规,但商场方认为这并非是广告,遂没有在意。4月28日,江岸区城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明,华中通信广场有22块户外广告牌,面积约55.13平米,均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商场限期拆除,并处罚2万元。

  杨先生说,对于处罚意见,商场方表示不服,并认为,门楣和门柱都属于商场专有部分,张贴的宣传画仅有所卖手机的LOGO,并无其他任何商品信息,主要是用来装饰市场,突出手机市场的经营范围,也未收费,并不是商业广告

  杨先生昨表示,不排除商场会就此事上诉法院。

  5月18日,江岸区城管局市容管理科党副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出示了两份作为执法依据的文件。在《武汉市门面招牌设置规范》中规定,经营门店招牌应当在临街建筑一楼门楣部位紧贴墙面设置,宽度视门面宽度而定,但不能超过建筑物两侧墙面。《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门面招牌应当符合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制定的设置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并严格按照批准要求和期限设置。

  党副科长说,只要是发布了商品信息的都视为广告,而且商场张贴的位置也符合户外广告的认定,据此处罚华中通信广场并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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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按照网上查询到的户外广告的定义,特指设置在户外的广告。常见的户外广告有:路边广告牌、高立柱广告牌(俗称高炮)、灯箱、霓虹灯广告牌、LED看板等,现在甚至有升空气球、飞艇等先进的户外广告形式。商场张贴的这些宣传画并非广告,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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