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前街崇安区政府对面,约300平方米的“万家灯火”、“鱼众不同”大幅店招和广告牌立在三四层楼高处,已经陈旧不堪,生锈的铁架也出现了破损。近日,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崇安大队对该处的店招和广告进行了拆除。据统计,在这次户外广告整治大规模拆除行动中,全市共拆除违法、过期、无主户外广告49处。
这些被拆除的户外广告,除以往常见的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违法广告外,还有不少过期、无主广告也成为重点整治对象。位于县前街的“万家灯火”本是门头店招,需要每年申请审批,而“鱼众不同”则是灯箱广告,没有办理相应手续。经过易手,以上广告所在的大楼现在由某房地产公司使用,与这些店招广告已经没有关系,闲置多时的广告逐渐出现安全隐患,需要及时进行拆除。与此相类似,在太湖大道和通扬路交叉口的“宝丽金商务会所”也是一处无主广告,随着大楼业态的改变而被废弃,在昨天的行动中被拆除。
据市城管局户外广告处工作人员介绍,虽然过期、无主户外广告一度是合法的,但有些已经过了有效期,有些则改换了业主无人管理维护,影响市容并且存在安全隐患,也必须进行拆除。然而,在集中拆除之前的摸底调查中,一些新接手的业主声称广告不是自己设置,所以不愿加以负责。但到了面临拆除的时候,又往往不肯配合甚至加以阻挠,试图把广告位、广告设施占为己有,执法人员不得不对其实施强制拆除。这种情况在以往的整治行动中比较少见。
据悉,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计划用2至3年时间,对各主要道路违法和过期户外广告及广告设施进行地毯式专项整治,力求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和过期广告,并对全市的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范,减少数量,提升品位。第一批拆除任务共计148处,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昨天开展的是第一次大规模强制拆除行动,范围主要锁定解放环路、清扬路、县前街、湖滨路、火车站广场等地。目前,在管理部门的劝说和教育下,已有20多处违法广告由业主实施了自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