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本市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通告》。《通告》称,为了维护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市将对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据介绍,本次清理整治的范围将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或者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上述户外广告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从即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相关户外广告设施。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本市城管执法机关将组织专业作业企业代为拆除。同时还将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录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相关行业信用系统,由相关部门禁止和限制其参加本市户外广告使用权招标等活动。
各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机关不依法及时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所属地区相关户外广告设施不能按时拆除的,由市政管委和市城管执法局将相关情况向市、区(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并由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