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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束解约吴亦凡的“解约”知识点    


在群里被@了很多次,让大叔点评:


怎么看吴亦凡的危机公关?


危机公关要基于一个对基本事实的了解,再去想策略。


目前的信息量,一方猛抖,一方全盘否认,实在难以“下嘴”。

其实,站在企业公关视角,大叔更关心的话题是:




为什么韩束能会选择第一个宣布解约?

到底甲方需要赔偿吗?

明星和品牌之间,谁是弱势?谁是强势?


下面细说。


先截取一小段时间轴:


7月18日 22:36

云听终止与吴亦凡一切合作关系(划重点)

7月18日 19:08

韩束宣布与吴亦凡解约

7月18日 16:49

央视新闻删除吴亦凡歌曲微博(划重点)

7月18日13:00

都美竹再爆吴亦凡猛料:超7名受害者未成年

7月16日 22:11

都美竹曝吴亦凡方提出给百万封口费

7月10日 15:38

都美竹接受采访,称绝不撤诉要告到他道歉为止

7月9日 17:52

都美竹准备报案要吴亦凡道歉

7月7日 20:30

都美竹曝吴亦凡潜规则多位女生,吴亦凡方起诉


Ps:百度的时间轴,有错误。


1

为什么韩束敢第一个解约?


大叔认为,有内因,也有外因。


先说外因,毕竟舆情都来自外部。


从时间轴来看,都美竹与吴亦凡的拉锯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不仅是韩束,大叔相信,所有与吴亦凡有合作的品牌,都在密切关注这个舆情。


当然,事件的爆点是昨天13点,“未成年人”这个关键词的出现,令此事一下子上升到了刑法层面。


其实,韩束在宣布解约之前,已经看到了“风向”,那就是央视新闻删除了吴的新歌,而这条微博恰好是吴亦凡个人置顶的。




虽然现在已经无法准确知道央视微博删除的时间,但从微博搜索来看,最早的截屏显示是在7月18日16点49分。



据此推断,韩束在看到央视新闻的这一动作后,至少有2个小时决策。



做PR看官媒,这是一条铁律。


结果证明,韩束这步棋走对了。


不仅是直播间被挤爆,更在于比云听APP宣布解约,还要早3个半小时,后者可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旗下的一款APP,也代表着官媒的风向。


再说内因。


韩束在2019年1月15日正式宣布签约吴亦凡。



对于顶流艺人,很难一年一签,一般会是一个三年的合同。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韩束与吴亦凡的代言合同,已经过去两年半了,也就剩下正好半年时间。


另一方面,韩束正好在此刻启动了奥运的品宣计划,官宣赞助了中国国家游泳队,打出国民品牌的概念。




借着解约吴亦凡,不仅做了品牌的切割保护,还能收获一波民意,并推广自己的奥运精神,可谓一箭三雕。


因此,这第一个解约的“螃蟹”,既有外因,更有内因。



但不管是内因还是外因,成功的策略都需要快速决策。民企的决策流程一定是比跨国公司快。


大叔曾经亲自操盘过危机公关的案例,也操盘过签代言人,二者的成功与否,其实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决策流程。比如我当年火速签下火遍全国的达康书记扮演者吴刚老师时,仅比某竞品快了几小时。



2

韩束主动解约是否要赔偿?


韩束主动解约吴亦凡,需要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艺人代言合同中,都会有这么一章,详细记录了若甲乙双方存在****行为,就视为违约,甲或乙方有权立刻解除协议并终止合作。


但在具体裁定上,仍然存在争议。


像吴亦凡此事,在法律和行政都没有一个明确定论的情况下,到底怎么界定“有为道德或触犯法律”等重大负面事件呢?


大叔今天专门请教了一位资深公关广告圈大咖,从他手里经受的一线艺人的品牌代言合作,没有100,也有80个。



他告诉大叔,最近几年,由于明星负面事件频发,很多品牌都吃了太多教训,因此,现在的艺人代言合同,在保护品牌方的利益方面,甲方更强势了。


他认为,韩束这次宣布解约,一定是仔细研读了合同,并确保不需要赔偿了。


大叔则认为,此事,如果是“跟风”解约不难,难在第一,韩束看到“风向”的同时,也应该是评估过违约金了,即便是有一定的损失,韩束的品牌团队并没有只盯着眼前利益。



3

明星和品牌之间,谁弱谁强?


大叔的观察是: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明星一定是强势的,大叔曾经亲手操盘的几个案例里,在付款条件上,明星给的条件很苛刻,而在艺人给到品牌的权益方面,也规定得很死。



但随着近几年明星危机舆情事件频发,以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民营企业越来越强势,对明星负面事件给品牌带来的伤害以及解决问题,在条款中规定得越来越严格。


虽然企业在合同中越来越强势,但并不代表明星完全弱势。


你应该没忘,上一波集体宣布解约,还是因为耐克等品牌的辱华事件,一大批明星主动宣布解约。



其实,当时也有人讨论过违约金的问题。


大叔认为,在明星和品牌之间,没有绝对的强和弱,保护自己的声誉不受损是唯一标准,因为利益是建立在声誉之上的。



“脆弱”取代“强弱”,成为明星和品牌之间关系的代名词。


如何理解这种“脆弱”?


简单点理解,没有永远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稍微复杂点理解,站在企业视角,甲方不再把流量明星作为企业经营和营销的“捷径”;站在明星视角,艺人不再把流量变成高于道德和作品的“指标”。


就在刚刚,吴亦凡工作室再次发布声明,称吴亦凡母亲因不堪网络谩骂给都美竹打款50万……LV刚官宣暂停,若你是品牌方,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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