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同市食药监局通过对国家食药监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及媒体药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肝肾滋等15种药品的广告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行为。目前,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据了解,此次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包括:江西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肝肾滋,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六味马蔺子丸,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蒺藜丸,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妙水仙膏,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帕依麦孜彼子片,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茸血补脑液,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滴耳油,通化白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加参归芪精,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眩丸,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珍宝丸,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寿星补汁,湖南省回春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复春口服液,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延丹胶囊,吉林省华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脑清软胶囊,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药胃安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