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商新查处两起侵犯亚青知识产权案
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自5月份开展“迎亚青知识产权保护百日专项行动”以来,该局新查处了两起侵犯亚青知识产权案件。目前,我市已查处的侵犯亚青、青奥知识产权案件累计达到7起。
其中,雨花台区有一处高架户外广告,上面醒目地标注着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以及“青春盛会、活力亚青”等字样,还配有南京亚青会的会徽。乍一看到这个广告,很多人都会误以为该企业是亚青会的赞助商,但实际上该企业并未获得亚青会组委会任何使用亚青口号、会徽的授权,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另外,龙蟠路有一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也与此类似。目前,工商正在对这两起案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明春介绍,为加强对亚青、青奥知识产权的保护,该局积极配合市政府与国家工商总局签订了亚青、青奥知识产权保护的部市合作协议,在全国范围加强亚青、青奥会注册商标、特殊标志专项保护。同时,负责亚青会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的日常牵头工作,建立了南京亚青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亚青会期间,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单位还将集中办公,严厉打击场内外一切侵犯亚青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