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协[2003]1号
关于印发《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
广告协会、中广协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现将经过中国
广告协会第四届执行理事会通过的《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
依据《中国
广告协会章程》,结合当前
广告业发展的形势以及广大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以及与
广告业有关单位的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会员类别
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荣誉会员三种。
(一)团体会员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
广告协会和其他与
广告业有关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二)单位会员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凡是拥有
广告经营资格(
广告经营许可证)的
广告经营单位和工商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
广告教学机构、研究机构、信息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服务能力较强,在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合法经营时间在2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
广告协会。
1.
广告公司:上年度
广告营业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电视台(
广告部门):上年度
广告营业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报社(
广告部门)上年度
广告营业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广播电台(
广告部门):上年度
广告营业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期刊(
广告部门)、其它媒体、信息服务机构、经营性的
广告研究机构等:上年度
广告营业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6.地方各级
广告协会的会员。
7.中国
广告协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8.在上两年度内获得过省级以上
广告协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
9.被省级以上
广告协会认定(评定)为一、二、三级或相当于一、二、三级
广告企业的单位。
10.大学内设置的
广告专业教学机构或研究机构。
11.工商企业:上年度
广告费投入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荣誉会员
曾经为中国
广告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第三条 申请入会程序:
凡是符合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条件,承认本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均可成为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
申请入会的单位,向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管理部索取《中国
广告协会单位会员申请书》;按申请书中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清楚,并提供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是地方
广告协会会员的,须将入会申请书送当地
广告协会,请当地
广告协会在《中国
广告协会单位会员申请书》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最后,将《中国
广告协会单位会员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报送中国
广告协会会员管理部。
第四条 审批会员程序与时间:
中国
广告协会收到入会单位申请书和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后,由会员管理部通过地方
广告协会和中广协专业委员会了解申请入会单位的有关情况;再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提交中国
广告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会长批准。被批准为会员的单位,将发文件通知申请入会单位,同时颁发由中国
广告协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书》。文件抄送中广协有关专业委员会和地方
广告协会。
中国
广告协会自收到入会单位申请书和全部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未批准的决定。
第五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规则;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声誉,树立协会形象,宣传协会在业内和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三)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四)向协会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按时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和有关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优先、优惠获取协会提供的信息。
(五)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国内外的专业培训,协会组织赴境外参加展会和国际
广告组织活动等。
(六)与中国
广告协会合作项目,在会员与非会员单位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会员单位作为合作对象。
(七)免费赠送《现代
广告》杂志、《会员通讯》、《
广告学术论文集》。
(八)到中国
广告协会进行
广告发布前咨询,每件作品优惠20%。
(九)在《现代
广告》杂志上刊登
广告:为本单位做企业形象
广告优惠50%;代理公益
广告优惠40%;代理企业形象
广告优惠30%;代理商业
广告优惠20%。
(十)参加中国
广告协会组织的国际
广告交流活动,如嘎纳国际
广告节等,报名费优惠50%。
(十一)参加中国
广告协会组织的国内
广告交流活动,如中国
广告节等,注册费优惠50%;展位费优惠10%。
(十二)有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费标准与交纳办法
(一)会费标准
1.单位会员(包括
广告公司、媒体
广告部门、工商企业
广告宣传机构、
广告信息服务机构、有经营性的
广告研究机构)每年交纳2000元人民币会费;新入会的单位会员须交纳一次性入会基金8000元人民币。
2.大学
广告专业教学与研究机构,每年交纳500元人民币会费。
(二)交纳办法
会员单位每年于第一季度向中国
广告协会交纳会费。截止时间最迟不超过当年的6月30日。
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在接到被批准为会员通知后,于1个月内向中国
广告协会交纳当年的会费和一次性入会基金。
(三)会费票据
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后,中国
广告协会将给会员单位开出由国家民政部规定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另根据部分会员单位要求,为简单化会费交纳的财务手续,中国
广告协会将在收取会费的通知后面附上“中国
广告协会会费收据”,此收据必须连同银行汇款凭单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四)会费用途
会费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开展协会各项工作。
协会每年将上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理事会的审查。
第八条 注销会员资格
单位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报会长批准后,注销其会员资格,并在《现代
广告》和《会员通讯》上公示。
(一)自愿申请退会的单位。
(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行业自律规则,经教育与警示后仍不改正的单位。
(三)被政府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或兼营)单位。
(四)被政府部门注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
(五)未按时交纳当年会费,无特殊理由的单位。
凡被注销会员资格的单位,其法人代表在协会和中广协专业委员会中任职的,免去其一切职务;将不再吸收其参加协会和中广协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活动。重新加入中国
广告协会,须履行入会手续。
第九条 本条例自中国
广告协会执行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有关规定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