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第三届名牌商标认定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凡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沙城、天河、海城四个街道)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向其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
申报单位要满足以下条件:工业产品年销售收入(产值)须在2000万元以上或纳税额在80万元以上;省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自主品牌年出口额应占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服务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畜产品、农副产品年销售收入(产值)须在500万元以上。已经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和温州市知名商标的,可以不参加开发区名牌商标的延续认定工作。经认定的开发区名牌商标有效期为3年,到期可以申请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