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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及村民联名写信求情 弑父大学生轻判死缓    

家属及村民联名写信求情 弑父大学生轻判死缓

《信息时报》2012年11月30日的相关报道。

案件回顾

大学生20多刀砍死生父

23岁的阿强是广州一在校大学生,来自广东省阳江市,读的是计算机网络专业,还有一年就毕业,家中还有两名姐姐和一名弟弟。阿强因长期不满父亲黄某松不关心家庭事务、脾气暴躁、经常对家人打骂而导致关系不和,遂产生积怨。

据阿强供述,2012年5月6日早上,他在罗冲围某小区家里刚刚睡醒,和弟弟阿记在房间里用电脑,父亲黄某松从外面回来不停地发牢骚,而且还用拳头打门,在门外不停地骂他。“我听了之后就很生气,于是我就走出房门用拳头大力打了我父亲头部前额一拳,我父亲马上跑进厨房,说去拿菜刀砍死我。”于是,阿强先对父亲下了手。

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天11时许,阿强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期间,阿强先动手打了父亲黄某松两拳,黄某松随即威胁要砍死阿强,并冲进厨房准备拿菜刀。阿强见状即手持剪刀亦冲入厨房,先于父亲黄某松拿到菜刀,阿强遂持剪刀、菜刀捅刺、砍击黄某松的头部等处。

接着,黄某松跑至隔壁房求救,被追至的阿强连续砍击头、面部,后黄某松挣扎跑至电梯间旁的安全出口处倒地,阿强持菜刀继续对黄某松头部等多处连砍20多刀,将自己的亲生父亲活活砍死。之后,阿强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

家属及村民联名写信求轻判

昨日上午,阿强身穿囚服由法警押送到庭,路过法庭通道时,他先瞧了一眼在旁听席上的母亲、弟弟和两个姐姐,随后镇定地坐在被告席上听判。

辩护律师提出,阿强在持菜刀追砍过程中,见父亲倒地就没有继续追砍,可见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其父在家庭中长期不负责任,阿强也是在自身受到威胁才产生作案的冲动。而且阿强在校表现良好,犯罪以后及时报警,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全部家庭成员都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阿强母亲陈某证言称,丈夫黄某松不但对自己实施家暴,对四个孩子也常打骂。事发前,黄某松要卖罗冲围的房子,她不同意,黄某松就说要砍死她。阿强也听到,才发生砍死黄某松的事情。

此外,家属还出具了家庭成员、学校以及阳江老家村委、村民签名盖章的《求情信》,请求法院对阿强从轻判决。

大学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由于阿强及其母亲姐弟们均称父亲黄某松脾气暴躁,常有家暴行为,黄某松在本案中是否有过错成为对阿强量刑的关键问题之一。

市中院认为,被害人黄某松的配偶及子女均证实其生前经常打骂家人,但这并不能成为阿强杀害黄某松的理由。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黄某松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判决书中还提出,“相反,阿强作为一个成年人,且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对父母长辈应常怀感恩,即使父亲对家人过于严厉或有过错,毕竟有养育之恩,当容忍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解决,不应采取将父亲杀害的极端手段,这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伦理相悖,对于这种行为应严惩以警示社会。”

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阿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持菜刀将生父杀死,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较大,当处以极刑。鉴于阿强具有自首、死者亲属请求对阿强从轻处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广州市中院认为对阿强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因此,一审判决阿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刚宣读完判决书,阿强的母亲和两个姐姐、弟弟立即举手,他们认为法院判决量刑过重:“我们一定要上诉。”阿强则语气平静,只说了一句:“有意见,我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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