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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将不能提回报率    

房地产广告将不能提回报率

  8月25日,我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人大审议,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作了完善,并新增保健食品、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等广告准则。同时,对目前存在的一些广告乱象进行规范,如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等等。
  有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房地产投资回报率远低于往年,而草案出台后,开发商在广告中的回报率承诺更是无效,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而据记者了解,该草案中列举的一些“乱象”,目前还比较普遍。
  回报率是商业楼盘销售杀手锏
  昨日,记者随意翻开一份广州的综合类报纸,就看到地产广告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在住宅限购的大形势下,商业地产的回报率成了吸引买家的杀手锏。“首付7万起,投资回报率8%”;“地铁沿线最便宜的价格,一经购买保证有10%的回报率”……类似的广告语在报纸上随处可见。而所谓的“升值潜力巨大”也比比皆是。
  萝岗一公寓销售副总经理刘先生告诉记者,购买公寓的买家大多数是为了投资,比如手头有几十万的闲钱,买住宅限购,而公寓面积小、总价低正符合他们的投资需求,“投资的人自然最关心回报率是多少,多少年可以回本”。
  满堂红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此次广告修订草案将对现在的商用物业或公寓类物业的宣传产生影响。因这两者一般都是通过升值或回报等字眼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自称回报率高出4%则可能有水分
  根据满堂红的调查显示,目前广州住宅类物业的回报率在2.9%~3.1%之间,而商用物业特别是公寓类的回报率在3.6%~3.7%之间。周峰告诉记者,广州公寓回报率最高的时候是在2009年时,当时可以去到4.9%~5.2%。现在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寓,回报率都是偏低的,“可以说,如果广告上说的投资回报率高出4%,那消费者应该掂量一下其中的水分了”。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也认为,这些关于“回报率”的广告,使得房企有“拍拍胸脯做保证”的嫌疑。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虽然短期会加大房企的营销成本,但从长远看,也促使房企在一个可行的通道进行广告等方面的创新。
  律师:广告承诺无效切勿轻信
  广东通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成表示,广告法修订草案警示消费者,开发商在广告中的回报率承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做这方面的承诺。所以买房时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广告承诺,而应该实地货比三家,从不同方面来综合考虑一个楼盘的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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