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局根据《山东省企(事)业广播电视站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广电行政部门对全省37家广播电视站开展年检工作,省局将对其工作进行抽查。
年检的主要内容为:1、是否按照规定完整转播中央、省及当地广播电视节目;2、有无发生政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3、自办广播和电视节目的套数,采用何种方式传输,自办频道频率或栏目是否存在出租、转让或合办的问题;4、自办新闻、专题等节目是否符合宣传纪律,广告播放是否严格遵守广电总局第61、62号令等政策规定;5、播放影视剧等文艺节目是否参加省统一供片,是否存在侵权盗版行为;6、有无健全的采、编、播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是否认真落实;7、是否服从广电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生的重大情况是否及时向广电行政部门报告等。
据了解,省局将对本次年检不合格并且未整改到位的广播电视站,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本次广播电视站年检活动的展开,将对省内广播电视媒体工作进行有力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