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频道

电视购物代言背后:代言费惊人 无广告审核手续    

电视购物代言背后:代言费惊人 无广告审核手续

    11月11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联合40多家企业签署诚信公约,向社会做出“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等10项承诺。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购物后“不喜欢”或“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换货。
    林志玲摇摆着曼妙的身段,再配上一句“史上最夺目的真金真钻手机,奢华登陆”的手机广告语,不少观众难免怦然心动。不过,近日北京市消协列出的涉嫌违法电视购物广告中,林志玲代言的这款手机也被列入其中。明知电视购物声名狼藉,大牌明星却为何屡屡置身其中呢?

    经纪人:代言费高昂
    近几年来,随着不少电视购物的问题产品出现,不少消费者对电视产品秉持着“爱理不理的”心态,不过商家也不是省油的灯,找那些大牌明星当代言人就成了近期商家们的砝码。
    吸引明星的,是那昂贵的代言费。据一家明星经纪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国内一般的明星,每年三四十万元就可以,但通常一次要签约几年。名气较响的明星,则要百万元以上。一线大牌要价通常在千万元以上。
    代言的产品,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给明星,如果明星同意,就可以继续协商代言费用等问题。对于企业来说,产品成本很低廉,唯一的大花费就是用在请大明星代言。企业通过经纪公司与明星谈好代言类型、工作量、费用、合作时间等各项条款之后,就可以拟定合同,安排签约仪式。整个流程并不复杂,既没有多方的考察也没有广告审核手续。据业内人士透露,即使企业把产品送给代言明星,他们一般肯用的也不多,“像用惯了高档货的帅哥美女,让他们用那些不知名的产品,那是很不现实的。”
    律师:明星不担责
    观众往往出于对这些明星的信任,认为商品质量没问题。让不少明星屡教不改的原因就是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
    记者致电知名律师郑志,他告诉记者,明星在整个代言过程中只与商家存在着比如违约、毁约等法律责任,而对消费者不负有任何责任,而就算广告被撤下,明星也不会损失一分一毫。换句话说,经济上和法律上很难对明星进行约束,唯一对他们有影响的就是公众形象,这也是我国广告法比较欠缺的地方,让不少明星和商家“钻了空子”。
    在其他不少国家,名人如果做虚假广告,都会被追究责任,如美国必须电视道歉加巨额罚款。而在英国,明星是被禁止做药品广告的。法国一位电视主持人吉尔贝曾经因为做虚假广告,更是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的功效。中国的明星们代言靠的就是自己的良心和公德心。赚钱固然重要,但是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招牌”给赔上了。 (杨汶)
    相关链接:
    电视购物明年出台行业标准 欲强化行业自律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透露,《电视购物行业标准》正在抓紧起草。最迟明年出台。
    日前,40多家媒体购物行业企业向社会做出承诺:商品宣传内容中不含有虚假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的原则。 这40多家企业包括橡果国际、劳斯丹顿、上海七星国际购物、中视电视购物等电视购物企业以及好易购、北京邮政速递局等网购、速递企业。
    相关人士表示,7天之内无理由退换货,一旦出现问题将由企业先行赔付。不过仍有消费者对公约的执行度表示怀疑,“现在大部分电视购物产品连‘有理由’都不好退货,更别说无理由了”。
    专业人士表示,中国的媒体购物行业,从单一的农资产品到如今的家电、通讯、日用百货,门类繁多,随之而来假货泛滥、以次充好的现象层出不穷,必须通过加大规范力度,从根源上有效治理,加以规范,才能让行业形成一个行业自律的行为准则。 据了解,在欧洲、北美以及日本、韩国等电视购物发达的市场,电视购物有着严格的行业法规。欧美一些国家规定,远程购物在3天或7天之内可以无障碍退货。
    中消协秘书长武高汉表示,应该对电视购物设置一定的经营门槛,建议事先进行资质审查,同时对违法违规节目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电视购物行业的自律。
    另据可靠消息透露,国家广电总局将对上星的各地方卫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如果效果不好,将考虑彻底“叫停”各卫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中国新闻网)

 

编辑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联系方式:020-3881498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