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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春晖:电商的本质就是广告模式的一次升级    

栾春晖:电商的本质就是广告模式的一次升级

  核心观点:电商一体化完成企业从产品展示、内容传播、营销推广、购物体验、消费下单、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会员管理一体化的需求,这一流程中包含了传统营销定义中的广告传播、渠道建设、供应链等几个核心环节,是针对曾经技术实现能力限制的情况下,无法实现传播、渠道、供应链一体化无缝连接痛点的一体化解决。
  
  这种模式可以认为是广告模式的升级,也可以认为是渠道模式的产业链整合,也可以认为是供应链连接范围的扩大,无论如何解释,促进商业交易,实现商品和服务价值实现是其本质追求,就如广告圈儿里的那句:“我们的目的是销售,否则便不是做广告”,这才是纷繁复杂花花世界运作的背后推动力。
  
  广告、电商、游戏、增值业务已经被互联网印证的几个成立的商业模式,媒体做媒体融合,本质上还是升级媒体形态,变革商业模式,适应传播新生态,传媒新常态的要求,因此电子商务是媒体融合过程中无法逾越的一条可选路线。
  
  其实站在媒体的角度去理解电商,也没有什么难的,道哥个人认为,电商其实本质上就是媒体广告的一种高级版本,无非是将传统意义上的品牌广告展示和最终的交易一体化实现了,通俗说电商业务本质上也是一种广告业务,只是将这种广告与最终的交易一体化实现。
  
  奥美广告创始人大卫·奥格威一句经典的话语:“我们的目的是销售,否则便不是做广告”,在今天的背景下,我们发现虽然电商带了个“电”字儿,其核心本质并没有脱离广告诞生时候的原始诉求。
  
  电商,或者说媒体电商,本质上就是一种高级的广告形式,一种实现广告展示、产品价值观传播、产品购物体验、直接交易实现为一体的广告形式,看看淘宝的收入结构,几乎是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于商品推广,其本质上都是一种广告收入。
  
  电商时代带来的技术进步和观念改变,为我们做媒体融合,进行新商业模式拓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本质上说,这种新是所谓的新,对传统媒体广告商业模式进行适应时代变化需要的升级,一种微创新,或许就能够达到我们想要的目的。
  
  在互联网打破一切行业壁垒,跨界竞争、行业整合、产业融合大兴的背景下,媒体融合或许已经无法停留在传统媒介传播形式与新式媒介传播形式的融合,所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更应该站在行业和产业高度进行产业融合,有前途的融合一定是产业融合,而非简单的媒体融合。
  
  电商业务本质上是媒体曾经服务客户主体服务方式变革升级的一种表现形式,本质上是对固有的媒体广告商业模式的升级,在传统广告商业模式走向尽头之后,狭义上的媒体融合同样会走向死胡同。
  
  媒体大佬们,探头望一眼2015的阳光,对着电商,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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