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陇西县工商局文峰分局查处一起侵犯中国驰名商标“骆驼”牌蓄电池案件。
2012年,骆驼集团“骆驼”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文峰分局接到举报后,邀请骆驼集团销售公司技术人员在文峰一经销部及库房依法实施检查,检查发现标注骆驼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骆驼”牌蓄电池(规格6-QW-120MF)11个。经技术人员初步认定,此蓄电池外包装、合格证及电池壳体上的条形码不一致,与正品对比也有明显差异。鉴定为属于侵权本公司“骆驼”牌产品。陇西县工商局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没收当事人侵权的“骆驼”牌蓄电池11个,并罚款7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