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央网信办通过官网发布新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新规全文共17条,对于广大从业者来说,应该如何理解这些新规定呢?对于日常工作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以下是笔者的个人理解(建议大家都去看看规定原文):
一、规定的针对对象是谁?
1、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
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直播、小程序从业者都在监管之列。
2、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包括微信公众平台、头条号平台、新浪微博、知乎、抖音等内容平台也都在规定落地范围内。
二、规定的具体实施时间?
规定自2018年11月30日起施行。
三、如何确保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落地?
1、确认相关安全管理负责人、信息审核人员或者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也就是说传统媒体的主编、审稿的价值会进一步放大,所有从事新媒体信息服务的都要有对应的内容审核机制。这也是头条、快手、一点资讯等平台都在大规模招募内容审核人员的原因。
2、所有用户的真实身份核验以及注册信息留存(实名认证成为标配)。
可以预测,小程序很快会实现登陆必须获取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等)。
3、对用户的账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网络源地址和目标地址、网络源端口、客户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记录。
也就是说所有用户的访问和浏览等行为均会被记录,包括留言、点赞、评论、转发等各种行为的数据。
4、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方式。
可以预见,内容平台提供的举报(投诉)方式会更加方便,处理也会更加及时。
5、其他技术措施(数据埋点、提前备案等)。
四、微信等内容平台的主要风险?
1、信息服务上线,或者信息服务增设相关功能的(比如微博评论功能、公众号赞赏功能调整);
2、信息服务的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更(比如小程序在社群可直接打开、直接留言的);
3、用户规模显著增加(比如抖音的国内DAU突破2亿);
4、发生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导致11.12大批账号被封);
5、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书面通知约谈的。
五、对于公司/工作室主体的影响?
1、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功能、服务范围、软硬件设施、部署位置等基本情况和相关证照获取。
也就是所有服务均要资格证书,办证取证成为标配。比如教育、人才、媒体等资质成为必备,这一点小程序的上线审核一直在做。
2、企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六、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管理部门?
1、直接管理部门为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
2、各个信息服务主体需要提交《安全评估报告》给到对应的管理部门。
3、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需要对安全评估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包括现场检查)。
七、信息服务的安全评估可否接入第三方?
可以,支持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
八、遇到有争议的信息安全问题如何处理?
1、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必要时可以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3、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公安机关定期通报网信部门。
九、本次新规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