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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收视率造假上报公安部门后,“刷量”也将被送上法庭!    

    

    某某剧播放量突破400亿,某某剧一天内播放量超5亿.....随着视频网站的快速发展,网络播放量的刷量行为也愈演愈烈,呈现给大众的是愈发疯狂的数据螺旋。

  4月20日,爱奇艺因认为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的“刷量”(即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这是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刷1000万播放量只要4万块,灰色利益链环环相扣

  爱奇艺在起诉书中表示,2015年后,他们监测到这种盗刷的现象开始慢慢变多,主要出现在一些热门剧和自制剧身上,甚至有一部剧超过90%的数据都是盗刷产生的。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被告在爱奇艺网站制造了9亿多次的虚假访问次数,非法收入已达135万。

  事实上,雇水军刷网播量、刷好评、造假收视率早已是业内常态,并催生了一条环环相扣的灰色产业链,播出平台(卫视/网站)、演员、制作公司、发行公司、数据公司、广告公司都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并以此谋取巨大收益。

  早在去年4月,央视报道影视行业播放量数据造假时就提到,刷量公司可以提供多家视频平台的“刷量”业务,报价表显示在爱奇艺刷量1万条仅需40元,相当于一个视频内容刷1000万播放量只需要4万块钱。

  平台把高数据当成竞争的资本,以稳固行业地位,出品方把高数据当成炫耀的资本,为自己脸上贴金,包括宣发方、制作方....影视产业链中每一环节的涉及方都能从中获益。

  牵扯多方利益让“刷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不过长此以往发展下去,市场貌似繁荣的表象下没人看得见真相,这些受益者就会慢慢变成受害者。

  首当其冲的就是视频平台。一方面,数据造假会直接影响到平台对视频内容受欢迎程度的判断、观看喜好、观看时间段等,进而就会影响到视频平台制定内容版权采购策略,例如视频内容种类、推广时段、广告策略、版权许可费高低等。

  另一方面,近两年来,视频网站与内容方的关系不再是一口价买断版权,而是采取分账的模式互利共生。主流的分账包括以付费会员为基础的内容分账和付费期过后的广告分账等模式,这些分账最终以有效播放量为标准,如果制片方靠刷量提高有效播放量,视频网站就要付出更多成本。

  因此,在反对“刷量”这件事上,优爱腾都采取过不少的措施。

  早在2015年,爱奇艺就以疯狂刷量为由下架了一部名叫《热舞者之热舞之灵》的网大;2017年,《楚乔传》400亿播放量遭受质疑时,爱奇艺发表了视频内容播放量计算标准,严格规定播放量包括内容的类型;并集结出100人的“反作弊团队”,以及联动淘宝等电商平台,下线100余家以“爱奇艺刷量”为关键词的店铺。

  腾讯视频也曾上线了“每个视频实时在线人数”公开监管方案,并不断完善反刷量模型的算法和技术,让刷量变得越来越难,从而让刷量机构知难而退。

  行业自制远不够,还需政策动真格!

  视频平台采取的这些手段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刷量问题,想要从根本上抑制影视数据造假的行为,还需要政策的约束,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才能让“刷量者”望而却步。

  2018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

  其中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否则将面临最高200万罚款。

  在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有全国人大代表指出,一些商业网站,尤其是商品和视频网站存在严重的“刷单”现象,呈现虚假的流量,网上甚至还提供相应的刷单工具,这对整个经济环境和竞争造成严重的不公平。

  而此次爱奇艺的诉讼案就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诉的,如果这次官司打赢,也就意味着,从今往后在视频平台刷量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将会面临200万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对净化网络视频行业竞争环境、维护视频行业的正常运作具有重大意义。

  除了视频网站刷量外,电视剧收视率造假也一直是行业长久以往无法根治的乱象。

  2017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第五条明确提出:规范收视调查活动,确保收视率的调查机构具备合法调查资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切实维护行业秩序。

  今年4月9日,在一年一度的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年会上,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也再次声明,“总局已经建立了协调打击机制,一旦发现收视率造假信息,会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目前打假工作已经展开,被查出的案件将向社会曝光。”

  在这个“史上最严监管年”中,文娱产业各方各面都得到了政府的重拳整治。作为行业一直以来难以遏制的乱象,“影视数据造假”这个问题一定不会被忽视,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手段整治才会得到最根本的有效控制,与此同时也要呼吁行业从业者能够自觉站出来抵制。

  挤掉水分,回理性,整个影视市场才会务实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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