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初,上海市集中查处了12起违法广告,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给予了广泛的报道。这一行动表示有关部门对广告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
在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与大力整治之后,2014年全国各地区查处广告违法案件总量大幅减少了22.88%,下降为34.12件。而2013年的这一数字是44103件。
其中,排名处罚金额前十的分别是上海(4495.62万元)、广东(4327.42万元)、湖北(2990.23万元)、江苏(2617.74万元)、浙江(1972.74万元)、四川(1872.21万元)、北京(1540.04万元)、河南(1450.92万元)、山东(1277.84万元)、湖南(1251.15万元)。
在目前监管没能全面覆盖的互联网广告领域,广告违法现象在2014年有所蔓延。随着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快速崛起,互联网广告的发布、投放、乃至设计、制作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加大相关监管必须提上日程。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在日前的公开讲话中明确表示,下一步,总局将用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广告监管。目前,总局的传统媒体广告数据中心已经建立起来,可以对全国市级以上(下一步将达到县级以上)的所有传统媒体广告进行24小时监测;针对互联网广告的数据中心正在建设,有望年内建成。建成后将对搜索和门户网站进行全覆盖监测,也将把监测结果发送到对应的主管地区和部门,对违法问题进行及时查处。
随着《广告法》审议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家工商总局对广告监管力度将逐步加大。2015年的广告监管,尤其是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将迈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