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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需要宽容与支持    

电视广告需要宽容与支持

  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许多观众对电视广告都抱有一种排斥的心态。
  


  观众厌烦电视广告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电视台无节制地插播广告,观众对这类广告已经产生“条件反射”,无论在哪个时段看了都不舒服。有的是由于一些广告制作水平较低,观众没有在“广而告之”的同时感受到美。
  
  当电视广告面临“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窘境之时,也不可忽视广告所发挥的正面作用。
  
  笔者认为,从最简单、最浅显的道理来说,电视广告能帮助消费者降低交易成本。通过观看广告,消费者可以认识和了解各种商品的性能、用途、购买地点、购买方法以及品牌、价格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找寻、了解、对比的过程,节省了因此而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电视广告还能帮助生产厂家及时回笼发展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个厂家生产出来的新产品,无论其质量如何过硬,如果还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思想,不“勤吆喝”的话,必然会增加产品销售的时间,延长企业资金的周转期。而通过电视广告宣传推广,商家能最大限度地拉近产品与消费者的距离。同时,由于广告对消费者带来的视觉冲击,往往会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从而缩短了企业资金的回笼时间,利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所以,经济学家对电视广告的作用有一个高度的评价:“广告扩大了社会整体需求,提高了个人收入,增加了就业机会。”
  
  其实,电视广告产业犹如一个“生物链”,广告商、观众和媒体,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这个“生物链”发展不平衡、不健康。
  
  孔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思是说,自己决定对人建立仁爱之心,别人才会对你仁爱;自己决定对人宽容,别人才会对你宽容。作为媒体,要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为观众提供制作精良、内容真实的广告。作为电视观众,也不防对电视广告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为中国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多一些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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