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在卫生计生机构内不得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卫生计生系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烟有关规定,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