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频道

重庆市机场路沿线20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    

重庆市机场路沿线20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

  机场路沿线20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分为四个标段进行公开出让。
  
  详情如下:
  


  交易方式:互联网多次竞价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坐落地现场展示。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5年7月15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二、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中国境内合法经营者(原机场路广告位经营权出让项目中,已确认为受让方后解约的企业除外)。
  
  三、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出让方提供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并对该合同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认可后方能参与竞价,《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可在重庆联交所进行查阅。
  
  四、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法定工作时间)到重庆联交所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竞价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客户备付金帐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帐,以到账为准),同意并签署《互联网多次竞价实施方案》后获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缴纳一份保证金可参加多个标段竞价(仅限于规定保证金金额小于等于缴纳保证金的标段;报名时意向受让方需明确拟参加竞价的标段;若意向受让方成为某一标段最高报价者,该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额度被冻结;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用余额不足额的,则不能参加后续标段竞价)。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签领重庆联交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重庆联交所指定客户备付金账户缴纳竞价服务费及首期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六、重庆联交所在确认收到首期价款和受让方竞价服务费后,书面通知出受让双方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交易双方及时将签署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交重庆联交所备案,并书面通知重庆联交所划付首期交易价款。重庆联交所结清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将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划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并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七、本次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的标的仅为广告位经营权,不包含广告位设施,但办理广告位经营权移交时,出让方同时将广告位现有广告位设施无偿移交给受让方,双方完善移交手续。出让方不保证每个广告点位均有广告位设施,以实际移交时的状况为准。出让方对广告位设施不负任何质量、安全担保责任,以移交时的实际状况进行移交。广告位设施移交后,是否继续使用广告位设施属受让方经营自决事项。若不继续使用,受让方自行拆除;若继续使用,受让方应自行委托专业机构对广告位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并于移交后30日内将检测结论报出让方备案。若检测存在安全隐患,受让方须自行处理消除隐患。拆除、检测、处理等受让方经营行为发生的费用受让方自理,消耗的时间计入5年出让期。受让方未对广告检测或存有安全隐患不经处理消除即投入使用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受让方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随即终止,经营权归出让方所有且广告牌设施所有权自动无偿归出让方所有。
  
  八、为保护出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出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重庆联交所扣除交易组织费用后,出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一)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二)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四)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足额交纳首期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和应支付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署《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的。
  
  九、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对前述信息完全知晓并认可。
  
  十、交易价款由出让方出具非税专用收据。
  
  十一、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出、受让双方应当向联交所交纳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出、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联系方式:杨捷 023-63621719  13983272756;陈勇  023-63622738  18983368896

编辑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联系方式:020-3881498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