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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修订 让“伤害消费者又一笑而过”成历史    

广告法修订 让“伤害消费者又一笑而过”成历史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为规范广告活动,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草案补充和完善了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准则,加大对虚假广告等的惩处力度。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如果你经常刷微博,一定不会对“大V”们时不时蹦出的“植入广告”感到陌生。“原来大家都在用”、“那我也去买两瓶”……成群的艺人相互转发,奔走相告。指不定哪天,你就被这样一句拍着胸脯保证的溢美之词所打动,继而付出金钱以求广告中描绘的美景。
  很多消费者倾向于信任名人,自然爱屋及乌,“偶像推荐的,难道还有错吗?”不过,明星代言涉嫌虚假宣传的新闻一直不绝于耳。
  当年,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赤裸裸地宣称“三盒抹平了自己的大肚子”,然而所谓的神奇效果并没有如愿出现,有的人喝茶之后反而便秘了。在中国几乎无人不知的“黄金搭档”,自2006年就因广告误导消费者而在全国被禁播,这时人们才后知后觉:原来大家都被骗了,而且这一骗就是好多年。近日,一位北京市民认为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将经销商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了法庭……
  对于那些哭诉因相信“代言明星”而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有人会在心里咒骂一句“明星叫你去死,你会不会去死”。但不得不承认,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消费者往往处于易受欺骗、易受伤害的弱势地位。对于虚假产品宣传,我们不能总是指望着名人自己爱惜羽毛,因为现实的情况是,对于一些名人而言,只要价格到位了,什么广告都敢接。
  获利空间太大,风险成本又很小,这才是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再加上电视台和地方广电本就是“一家人”,老爸当着裁判员,儿子当着运动员,监管也就变得形同虚设。而广告公司呢,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每当有产品涉嫌虚假宣传被曝光后,舆论总是一片哗然,严惩之声也不绝于耳,只是任你如何群情激奋,如何愤愤不平,风波过后,“换了个马甲”的虚假广告仍会一茬接着一茬地出现。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完备,惩处力度不断加大,消费者权利意识不断觉醒,我们相信,虚假广告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伤害了消费者,又一笑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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