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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下降27个百分点    

省会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下降27个百分点

  5月10日,由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启动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成效显著,工商总局6月中旬发布的广告监测抽查数据显示,36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卫视频道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36份省会城市晚报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个百分点,省会城市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个百分点。
  在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媒体和网站自查整改后仍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进行治理,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虚假信息,严厉追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惩治违法责任主体,整治效果显著。
  国家工商总局加大了广告监测抽查频率频次,先后曝光20则严重违法广告,通报20起违法广告案例,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曝光10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提出19条具体指导意见,并先后曝光12个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3种假冒保健食品。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2期,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8个,暂停产品销售484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21个省区市有关媒体刊播的医疗广告信息进行监测,共发现167家医疗机构发布了427条(次)涉嫌违法医疗广告,分别给予警告、立案查处、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处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站,依法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启动医药广告监听监看工作,把5月至7月列为“广播电视医药广告重点监管期”,目前已全面监听了近百套省级广播频率和30余套卫视频道医药广告播出情况,共发现300余条(次)违规广告,查封多个播出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非法电台……
  “这些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利用消费者缺乏医药知识以及治病心切等心理,通过夸大产品功效,以假冒的‘名医专家’等方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仅使患者不能对症用药和及时治疗,浪费精力和财物,而且贻误治疗甚至危及生命,影响家庭乃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指出。
  7月15日开始,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将进入最后的督查评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把有关地区、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长期坚持的制度,建立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长效机制。”甘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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