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0日,随着欧洲杯揭幕战的开始,法国巴黎圣丹尼斯球场上出现了56年来第一个中国品牌广告:“海信电视,中国第一”(英文版为“Hisense,CHINA’s NO.1TVBRAND”)。此次欧洲杯电视转播将覆盖全球2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平均每场直播观众预计将超过1.5亿,累计观众有望突破70亿,仅中国就将有超过12亿人次收看,海信的广告也在未来1个月内出现在全部51场欧洲杯比赛中,其影响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但是,2015年颁布的中国新《广告法》是禁止在广告中运用“绝对化用语”的,海信的“第一”广告出现在荧屏上之后,就引起了网友激烈的讨论。有人说,这是中国品牌的骄傲,不应该贬低;也有人说,这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在笔者看来,海信的这次广告行为,堪称“完美”的迂回。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总则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然而海信的赞助商广告投放场所是法国巴黎球赛场,并不在中国境内,因而不适用这部法律;同时,海信的广告也完全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国际赛事要求。所以说,海信在欧洲杯中的“第一”广告并不违法,甚至应该称赞海信公司背后强大的策划团队,利用欧洲杯这个举世关注的赛事平台,“巧妙”规避法律风险,用最简洁的语言,向世界告知海信是中国最棒的。
其次,近几年来,海信公司在欧美市场上迅速扩张,其业绩也将很多老牌挤到身后,发展势头迅猛。据调查,在2016年5月19日发布的《解读中怡康中国彩电市场4月零售监测数据》中,海信在线下和线上零售份额分别占到16.1%和13.2%,合计占有率为14.7%,以绝对优势排名第一。
海信利用了国内广告法的空白,打了一场漂亮的擦边球。但是,讨论海信的广告是否合法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可以让更多的中国品牌展现在世界的舞台上,让全世界感受到中国制造和中国品牌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