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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受审,曾助盘古大观违规广告屏不拆(附悔罪书)    

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受审,曾助盘古大观违规广告屏不拆(附悔罪书)

  《宋建国今日受审,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2390多万》


  5月25日10时,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被告人宋建国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其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390多万元。
  
  宋建国,1954年出生,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2006年至2012年12月任北京市交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因涉嫌受贿,于2014年8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同年9月16日被逮捕。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4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
  
  起诉书指控的具体事实包括:
  
  2004年至2008年9月,宋建国利用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谭峰(无业)的请托,为谭峰等人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牌手表两块,价值人民币47万元。
  
  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宋建国利用担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王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94万元的价格向翟玉堂购买其公司开发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房屋两套;收受翟玉堂给予的其公司开发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商铺两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2007年至2012年6月,宋建国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北京新月驾校恢复驾驶人培训许可等事宜提供帮助;接受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的请托,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盘古大观墙体电子显示屏设置提供帮助;接受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的请托,为北京国子监油画艺术馆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让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宋建国还先后索取、收受刘长青兄弟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金条1800克,共计折合人民币228万多元。
  
  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宋建国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前,宋建国收受张胜给予的金条200克,价值4.5万元。
  
  起诉书称,被告人宋建国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建国的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表示,上述指控的主要事实大都存在,但根本没有索取贿赂的情节。关于通过他人购买字画方式收受1530万元,在法律性质上并不是受贿,只是违规经商而已,因为这些画都是以正常市场价格出售的,并不存在高于市场价格的差额。
  


  《“京A”串起的政商关系网》
  
  5月25日,61岁的宋建国将接受他人生的第一次庭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指控称,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390多万元。
  
  在北京,在汽车远未普及的时代,只有党政机关有轿车,悬挂“京A”号牌。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攀升,“京A”号牌资源枯竭,只有重新启用才能获得,逐渐成为某种身份的象征。2011年,北京实施机动车限购政策,“京A”车牌不放入摇号池也不拍卖,获得“京A”车牌难上加难。
  
  围绕“京A”牌照的审批,宋建国及其家人、下属、中间人、实际使用者形成了一个利益链条,也最终成为葬送他们前途的重要因素。
  
  1 谁需要“京A”号牌
  
  董栋华是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在北京成立了国子监油画艺术馆。2009年,在一次画家朋友组织的聚会上与宋建国相识,随后成为朋友。
  
  2011年,宋建国到艺术馆看画展的时候,问他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董当时买了一辆奥迪A8轿车,想上个好点的牌照。约10天后,宋建国回复,牌照办好了,开头是“京A88”。
  
  此后,宋建国再次来看画展的时候,董说,我的车挂好牌照后,画家们看了都想办,我们馆长现在就已经提出来了。宋建国说他回去想想办法。一个月后,宋建国给董栋华打电话,让他以艺术馆的名义向北京市交管局打报告。大约过了一个月,宋建国来电说,牌照办好了。
  
  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2010年12月23日,北京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成为国内首个发布汽车限购令的城市。
  
  听说北京要实施小汽车摇号政策,董栋华问前来看画展的宋建国:今后公司运转用车,上不了牌照怎么办?
  
  宋建国说,可以先买一批车,在摇号前把车牌上好。
  
  董栋华说,他们买了10辆新车,其中有8辆“京A”牌照的车是他直接找宋建国办理的过户上牌手续,包括两副“京A8”牌照。为什么要办“京A”号牌?董栋华说,“希望能够通过办理京A号牌显示我们公司和艺术馆的实力”。
  
  孙士平是北京融德画廊的经理,1990年前后认识了当时任派出所副所长的宋建国。因为宋建国喜欢画,孙有画廊,两人日常来往较多。
  
  宋建国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后,孙士平找宋建国办理了9副汽车牌照。除去个人的3副,给某画家办了4副,帮一个餐饮公司老板办了两副。
  
  孙士平说:“因为自己的画廊专营某位著名画家的画作,画家非常喜欢车,我作为他的代理人也希望能够帮他办理一些事情,(办车牌)也是为了让他开心,有利于我们的合作。”
  
  个体户李国良和宋建国相识于2007年年底。当时,他买了一辆奥迪A6,找宋建国办一副京A的车牌,一周后得到一个“京A8”的车牌。
  
  之后,李国良多次找宋建国帮忙,从2008年到2011年陆续办理了十几副“京A”或“京A8”的车牌。
  
  2009年10月28日,北京长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交管局申请“适当的车牌号码”。申请书称,集团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开发一个酒店,“目前酒店建设已全面展开,在建成前将不断接待外国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专家和贵宾及政府领导。为方便车辆行驶,我公司特为两辆新购车辆向贵局申请适当的车牌号码。”
  
  不久,该公司得到了两副车牌,分别是“京A88”和“京AV”。此后,长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几乎以同样理由再次向北京市交管局“申请特殊号段的车牌号码”,而且注明车牌尾号不能是“0和5”。
  
  2010年1月11日,北京融德盛业装裱中心购买了一辆奔驰E300型车,向北京市交管局申请“一个较方便的车牌号”,理由是“因工作业务的特殊性,经常出入保密性较强的地方”。
  
  2011年7月20日,北京德华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公司将4辆旧机动车更新为新款奥迪,申请“京A”号段的车牌,理由和长青公司类似,“我公司已经并且还要不断聘请中外著名文化人士和专家参与和研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为了接待好这些人士……特申请京A号段的车牌。”
  
  不久,该公司得到了两个号牌,一个是“京A”,一个是“京A8”。
  
  2012年6月18日,北京市金梦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购买一辆雷克萨斯后,向北京市交管局提交报告,对车牌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为更好的开展业务接待工作,特申请新车牌为京A开头,数字9结尾,中间没有数字4的牌照”。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证据表明,经宋建国批出的“京A”牌照,基本流向了公司、老板。
  
  2 谁能办“京A”车牌
  
  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京A”车牌的发放一直没有公之于众的书面规定,交管局少数领导、车管所所长可以批,宋建国的秘书、司机也能帮人办。
  
  1994年8月1日,北京市启用、换发九二式车牌和行驶证。按公安部相关文件,对北京市车辆注册登记发牌代号给了A、B、C三个字母。北京市按顺序对61万辆(其中包括30万辆小型汽车)机动车进行了核发。
  
  “京A”牌照出现后迅速饱和,重新启用号牌延续成惯例,一些办理了转出、报废手续的机动车号牌可重新启用。
  
  2005年,为规范和严格“京A”号牌发放工作,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制定了《启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规范》。2011年修订完善形成了《关于启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审批程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个规定报北京市交管局后未获批准,但作为车管所内部规定参照执行。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规定》第二条是“党政机关、国家部委,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办理审批号牌的,须遵守本规定”,但未规定“因工作需要”的具体内容。
  
  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在一份《说明》中称,《规定》提到“涉及工作需要的单位或个人”中的“工作需要”,本意是为了严格京A号牌的审批发放范围,但因该《规定》没有得到批准,因此在执行中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条件。
  
  2002年至2011年任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所长的李长征证实,北京市交管局内部有一个规定,交管局局长可以审批京A8车牌,副局长可以审批京A车牌,作为车管所所长可以审批京A带一个字母的号牌。
  
  按上述《规定》,交管局领导批的车牌一般是通过局办公室秘书科传真给车管所值班室,由专人联系车主确认车辆信息,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多份宋建国办理“京A”车牌的批条中,都有北京市交管局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王飞的名字。
  
  即使这份车管所内部文件,执行起来也不严格。《规定》第八条称:机动车价格超过100万元的豪华车辆须经审核请示同意后办理,奥迪轿车除外。但所谓同意,有时就是科长王飞同意即可。
  
  据知情者透露,2006年,宋建国出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后,发现到交管局办理京A号段牌照的人特别多,在社会上产生一些负面影响。2006年年底,他提出废除一些规定。
  
  之后,宋建国安排车管所所长、法制处处长和主管车管所的副局长三人,论证废除审批“京A”车牌的可行性。
  
  论证结论是目前废除不了。一是这是多年传承下来的,不能因为换了局长就废除;二是交管局有对上服务的任务;第三,发出去的车牌都是汽车报废收回来的车牌,这一部分数量少,如放入选号系统,易出问题。这次论证的结果就是继续执行特殊的审批政策。于是,宋建国又安排上述三人论证此事的合法性,并请示上级机关。
  
  不久,第二次论证结果出炉,称经论证、请示,审批京A号段车牌既不违法也不违规,理由是:这部分车牌属于报废车牌,放在选号机中易出问题,不如灵活使用发放下去;另外还有对上的服务问题。
  
  但把京A车牌放入选号机会出现什么具体的问题,并未得以明确。相反,这一政策却更加灵活,也就具备更大的寻租空间。
  
  知情人士称,在2007年年初的一次局长办公会上,宋建国通报了上述论证情况,并要求对于京A牌照的审批只能减少,不能扩大,而且要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另外,还要求办公室制定文件,内部掌握。
  
  虽然宋建国到任后严格了“京A”等特殊号牌的审批程序,也曾试图取消这一政策。但是,几经周折之后,他却变成了这一审批特权的受益者,亦或是受害者。
  
  他利用这一特权,先后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等不符合内部要求的人员办理了多个京A牌照。
  
  3 除宋建国外,还有谁获得了利益
  
  除落实领导批条外,王飞自己也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出租车司机白晓东通过王飞办理了4副车牌,先后4次给予王飞42万元。
  
  2010年至2012年,王飞帮助陈牧办理4副“京A”车牌,收受好处费85万元。
  
  王飞已因受贿罪获刑。
  
  2014年5月,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原副所长宋海燕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法院认定,2007年至2012年11月间,宋海燕先后担任车管所秘政科科长和副所长,负责接待、核实及转办号牌重启工作。其间,宋海燕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提供便利,收受钱款13万元,购物卡40张(面额20万元),以及报销个人费用2.4万元。
  
  2012年,受他人委托,宋建国的司机管某通过宋海燕办理了一副“京A”车牌,获利5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与上述这些人不同,相关司法文书显示,对于“京A”车牌,宋建国不是直接卖钱,更多的是当作人情。一些得到“京A”车牌的人,或主动或被动地和宋进行利益交换。
  
  孙士平是这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孙的画廊经营某著名画家的画作,从2009年开始,宋建国陆续介绍一些客户去画廊买画,挣得的钱两人平分。
  
  宋建国就任交管局局长之后,就将孙士平介绍给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兄弟,告诉他们,孙士平是某著名画家的经纪人,从他的画廊买画肯定是真的,能升值等。
  
  2009年4月至2012年4月,刘长青兄弟陆续从孙士平处购买了近百张画,总计近亿元。宋建国分得1218万元。
  
  刘长江在一份笔录中说,他和哥哥一起拜访宋建国时,常听宋建国问他最近又从孙士平那里买画了没有,好像他对我们新月公司到孙士平那里买画的事很关注,还说那个画家快封笔了,让我们多买。他对我们买画的事情这么关心,背后肯定有利益驱使,我们如果不买画,或者不从孙士平那里买画,宋建国都不会满意,自然也就得罪了他。
  
  孙士平的一份笔录称,通过介绍客户买画,宋建国共分得1614万元。这些钱一直保存在孙士平处,买和田玉、手表、给儿子开饭店等各种开销支出963万元。
  
  失去自由后,宋建国开始总结自己的教训。在2014年10月15日写下的《悔罪书》中,他说:“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的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牌照换利益。我刚到任时就意识到牌照敏感,社会关注,不加强管理迟早会出事。”
  
  宋建国当然知道车牌的敏感。一次,宋建国的妹妹买了一辆大众途冠轿车,宋建国让她找秘书王飞上个好点的牌子,最后挑了一个“京A0”。手续办好后她把车牌号短信给宋建国。宋建国立即回电,生气地说:“你要是想让我死就用这个号!”最终,换了一个普通的“京A”号牌。
  
  宋建国在《悔罪书》中说:“我也曾努力欲废除人为审批。由于某些原因没能实现,而且竟出在自己身上,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要出问题,出大问题。”
  
  2011年12月,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对重新启用号牌管理规定再次修订,并向交管局领导汇报。宋建国表示:因涉及上级部门,需要在执行中给予配合、支持,待沟通取得认可和理解后再启用。
  
  此时,距他卸任交管局局长正好一年,离他失去人身自由还有两年零4个月。


  
  《盘古大观电子屏幕是怎么“漂白”的》
  
  北京市北四环外,毗邻鸟巢和水立方,火炬造型的盘古大观楼体上,巨大的室外LED显示屏幕不停播放着广告
  
  招商资料称,盘古大观LED屏幕由位于A至D座的7块彩色LED屏组成,总面积2753平方米,报价是45万元/季度。
  
  从最初的违规设置、要求坚决予以拆除,到最后风云突变,身份合法,盘古大观LED显示屏深深打上了权力的烙印。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案让人们得以窥见隐秘的一角。
  
  2008年8月前,盘古大观全部投入使用。此前,相关部门已要求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
  
  2008年2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委向朝阳区城管监察大队送达《关于拆除亚运村地区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函》,要求在2008年2月23日前,城管大队将摩根大厦东侧墙体新设置的一块户外电子屏拆除完毕。
  
  2008年3月3日至7月25日,朝阳区城管监察大队、北京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城管局先后十余次以通知、函、情况报告等形式,甚至到盘古氏投资公司召开电子显示屏的拆除工作会,也没能拆掉电子显示屏。每次都限期拆,期限过后再下达新的期限。
  
  但在此后,事件朝着有利于盘古大观的方向发展。
  
  2008年11月21日,北京市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议定“鉴于盘古大观大屏幕设置与建筑物合为一体的现实情况,待规划部门对其完成审批手续后,由市市政管委为其设置的大屏幕办理审批手续。”
  
  2008年12月3日,北京市市政管委通知盘古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被认定违法的项目为何突然变得合法了?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2008年6月,盘古大观负责人郭文贵找到国家安全部的高某出面宴请宋建国,请其协调安排几副京A和京A8的牌照,及加快审批盘古建设大屏幕的手续。
  
  按照规定,像盘古大观这种户外大显示屏需要进行交通安全影响评估,征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所以如果交管局不同意,盘古大观的户外显示屏肯定也办不下来。
  
  2008年11月17日,北京市市政管委发函请交管局对盘古大观的电子显示屏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第二天,北京市交管局回复,意见是“北京市盘古氏投资公司在北四环路盘古大厦建筑上设置的7块电子屏,对交通安全没有影响,同意设置。”
  
  宋建国辩护律师称,关于盘古大观电子显示屏通过交通安全影响评估一事,宋建国一直辩称,国家安全部出具了公函,通过评估是为了配合该部门的工作。
  
  这个复函为什么回复的这么快?北京市交管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因为奥运会之前盘古大观就已经设置了,大家都能看得到,是后补的手续,我认为这是先斩后奏的。领导告诉我这件事比较急,赶紧把这件报上来,所以我们回复比较快。
  
  北京市交管局回复当天,北京市市政管委向市政府建议,“盘古大观建筑物上附着设置的7块电子显示屏,建议纳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予以保留,其中A座东、南、西3块和B座一块显示屏作为户外广告设施,C1、C2、C3三座楼体显示屏作为美化环境的装饰性设置,不得发布户外广告。”
  
  2008年年底,盘古大观电子屏幕被允许播放广告
  
  2015年1月16日,中央纪委官网通报称,国家安全部副部长、党委委员马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据财新传媒报道,马建动用国家安全力量为郭文贵谋取利益。
  
  《宋建国的悔罪书》
  
  我于今年(2014年)5月27日被市纪委双规审查,9月17日涉嫌受贿罪被捕。期间,办案人员对我进行了严励(厉)的教育启发,我也深深地进行了思考、反省,使我受到了有生以来最震撼的教育和触动,深刻认识到我所犯罪性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孩子、亲朋,也给党和人民及社会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后果是灾难性的。
  
  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2006年到2012年担任交管局长期间。有求于我的多了,各种利益诱惑也多了,面对各种利益和诱惹(惑),我没有牢记职责、党的重托,没有警惕,更没有抵制,贪心贪念多了,胆子也逐渐大了。从开始不敢收、不能收到敢收、能收。认为都是朋友,相互帮忙没什么。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其主要问题在两个方面:多年好友孙士平经商分得利益,再有就是为刘长青、翟玉堂、陈光明批牌照和相关事项,收受钱财。
  
  通过反思使我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受贿,其性质和问题都是极其严重的。我做(作)为有30多年党龄的党员干部竟犯下如此罪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注重学习,不加强思想改造,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政治信念,自律意识差,放纵自己追求享乐,不注重自身素养的提高,尤其是品德修养,没有高尚的情操和精神追求。
  
  二是讲哥们义气,乱交友。总认为多个朋友多条路,对自己对工作都有好处。围着我追着我的很多人都是看重我的职务和权力,利用办事获取利益。我不加约束无原则的(地)乱交友,既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是极端错误的。
  
  三是对家人和身边的人疏于教育管理,没有经常性的(地)提醒他们要低调,要遵纪守法。总认为他们都不容易,要对他们好一点,使他们的胆子大了起来,利用我职务和权利(力)做违法的事。我自己不检点的行为和一些做法实际上起到了影响和纵容的作用,是我害了他们,这是我最大的罪孽。
  
  四是在管理上缺少严格的制度和控制措施。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的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牌照换利益。我刚到任时就意识到牌照敏感,社会关注,不加强管理迟早会出事。我也曾努力欲废除人为审批。由于某些原因没能实现,而且竟出在自己身上,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要出问题,出大问题。
  
  我参加工作已42年,入党30多年,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从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干部,虽然我也为工作为之奋斗,但组织上该给我的,甚至不该给的都给我了。本应百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时刻牢记党的恩情和教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认真自觉的(地)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以感恩的心更加努力为党和人民工作,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但是,我却违背了入党时的诺言,辜负了组织上的培养和重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败坏党的声誉,其行为是不可饶恕的。我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负责,接受道德和法律的惩罚……我也永远忏悔对党和人民、对社会、对我所连累的亲人和朋友所犯下的罪行带来的灾难。下一步我将全力配合检察和审判机关的工作,如实交代犯罪行为。我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客观公正的(地)认定我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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