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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外LED广告管理出新规 首日即现执法难    

广州户外LED广告管理出新规 首日即现执法难

  5月1日起,新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以LED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每天 22:30至次日7:30禁止开启。

  5月1日当晚,新快报记者巡城发现大部分商圈的大型LED屏幕户外广告,都能做到准时甚至提前关闭。但是,目前仍然缺乏 对于LED广告牌超时开启的罚则。

  位于越秀区环市东路的好世界广场,其东侧的巨型LED户外广告屏幕是广州第二高价的广告屏。其于2011年以3020万元的高价拍出6年使用权。

  5月1日22:40,新快报记者到达好世界广场附近发现,该广场的LED屏幕仍然滚动播放着广告。除了汽车、酒、招租等商业广告,还有多个政府部门的公益广告。LED屏幕不断变换着各种颜色,耀眼的屏幕亮光将花园酒店西面外墙、LED屏幕前的人行天桥都照得发亮。

  颇为讽刺的是,这块LED广告屏超时播放的广告中,作为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的主管部门的广州市城管委自身形象宣传广告也赫然在列。22:45和22:55,市城管委的燃气安全广告两度出现在屏幕上。

  记者拨打12319投诉LED广告超时播放

  城管热线:由环保部门去处理

  在5月1日晚巡城发现LED广告未按时关闭的诸多案例后,新快报记者随即拨通了城管部门12319投诉热线。接线工作人员称,类似现象“属于光污染,此类投诉通常由环保部门处理,我这里只能给环保部门发个建议,由他们去处理”。

  记者提出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应该是城管,对于转交环保部门的做法提出疑问。对此,该接线员查询后,仍表示只能移交到环保部门。此外,该接线员称对记者提及的新管理办法的实施毫不知情,也未接到通知要对逾时未关闭的显示屏进行处理。

  记者随后拨打了海珠区城管局投诉热线,接线员称可以受理,但表示LED电子屏等光污染一类的投诉,均无法立即现场处理,最快也要等到5月4日上班日 后,才派人员与商家沟通。最后,接线人员记录下记者投诉的地点和问题,称会跟进处理。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拨打海珠区城管局投诉热线,接线员却称此类投诉不 属城管部门处理,已把投诉转到环保部门,10个工作日后才有处理结果。

  5月1日22:30后记者巡城一览

  ●天河路商圈

  √正佳广场西侧外墙、颐高数码广场的超大LED屏幕准时熄灯

  ×万菱汇、天河城的超大LED屏幕熄灯时间分别迟了2分钟和7分钟

  ×广百和正佳正面的大型LED屏幕户外广告在22:40仍在照常播放广告

  ×苏宁、优衣库门口小型LED屏幕在22:40仍在播放促销信息

  ●环市路商圈

  √友谊商场一带的LED屏幕都准时关闭

  ×环市路沿线所有银行的LED滚动字幕屏全部亮起

  √江南西商圈:广百新一城的两个大型LED屏幕未到22:30就熄灯了

  ×江南西路一带银行、房产中介和食肆等店铺约共25个LED滚动字幕在22:30后仍亮灯

  ●上下九商圈

  √黄沙西城都荟、荔湾广场、恒宝广场的大型LED屏幕10:00前已熄灯

  √荔湾广场附近的中国黄金店外的LED屏幕在22:40仍然播放广告,店员表示23:00关门时会关掉

  ×华林国际玉器批发城的大型LED屏幕在22:30前下班时已关闭,但是各个出入口前的LED灯箱依然滚动播出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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