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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针对户外广告设施开展“组合式”监管    

奉化针对户外广告设施开展“组合式”监管

  日前,奉化市领导针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经验作出批示:“目前全市户外广告整治已到攻坚阶段,要严肃政策、一鼓作气抓到底,奉化市做法好,请各地、有关部门学习借鉴。”

  奉化现有大小广告企业244家,经规划和批准,共设置T型高架、路牌、屋顶、墙面、立柱及站台(报亭)等传统户外广告设施和三面翻、滚动灯箱、电子显示屏等新型户外广告设施27715.2平方米。自去年以来,奉化立足城市基础现状,打破“枯燥呆板、静止单一”的传统格式,结合城市亮灯工程和街景建设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共完成屋顶、墙面、广场、道路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静改动”、“图改影”7230多平方米,主干道和商业街店名招牌“简改精”、“暗改亮”5745平方米。从前年开始,奉化城管局打出一系列“组合拳”,使其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据了解,奉化在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程序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城管进企业制度,并通过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召开工作例会等措施解决问题。目前奉化已解决中心城区的布旗广告张挂“落地难”等问题,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还以实施广告企业守法经营制度和广告设施日常保养制度为抓手,在全省首创信誉等级评定活动,通过与工商协动、协会联动、企业互动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查、抽查和督查,每年评定广告企业的信誉等级。截至目前,共评定、表彰优秀企业30家,其中本地企业24家,外地企业6家。

  奉化城管局还表示,在户外广告管理中,他们搭设竞买平台。凡是利用公有产权性质的道路、场地、设施等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该市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等方式确定使用者,并按成交价足额缴纳有偿使用费。针对“零、星、散”的临时设置需求,根据“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的原则,采取协议出让形式灵活解决,在中心城区规划布局了网格广告设施的置放点和旗幔类广告设施的张挂点,协同广告协会确定了公共空间资源临时使用的市场指导价,根据自愿原则,按需出让。据统计,3年内累计临时出让公共空间户外广告资源726起,协议总收入138.1万元。

  今年4月开始,奉化城管局又结合“三改一拆”和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与强制拆除,依法整治不符城市规划、影响市容观瞻、有损公共利益的各类设施。同时出台实施《奉化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相继建竖起南山路屋顶等广告群落8个,总面积达15868平方米。以东环线两侧的村庄布局为支点,采取“政府出资、统一建设、按需调配、委托经营、收益归村”的方式,制定了15个T型高架广告设施的设置方案,并由相关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

  今后,“组合式”户外广告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奉化地区的户外广告市场环境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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