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黄金,不如抢买莱茵。”2月24日前后,泰州市区出现一则雷人广告。25日,泰州工商局广告处接到群众投诉后,叫停了这一广告。
“这样的广告太穷凶极恶了吧,难道不去买房,就该去抢黄金?”工商海陵分局监管二科科长邹志雅说,房产开发商这是在哗众取宠,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该广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并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属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分局已经通知辖区京泰工商所立案查处,随即叫停了这种不当广告宣传行为,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要还原房地产广告市场的纯净环境,地产商不应当把‘吸眼球’放在第一位,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则要加强监管。”省社科院泰州分院汤卫国副研究员说,如果城管部门在巡查过程中能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不良广告情况,就会使得监管的效率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