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会理县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县城区各广告公司法人代表及广告制作人等30余人召开了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会,就进一步依法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向参会人员传达了《会理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要求会理城市规划区内和县境内主要交通干线设置、绘制、悬挂、张贴等从事户外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和政治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和办法。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户外广告管理机构,广告发布单位的职责,审批监管机关的职责,广告制作公司的责任。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公司要认真履职,规范广告发布内容,规范广告制作、安装和拆除。所有户外广告,都必须标注制作公司,否则视为违法广告。县户外广告管理机构开展户外广告的专项治理,促进户外广告管理向规范化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