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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声音可以申请声音商标?     

什么样的声音可以申请声音商标?

  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获悉,我国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受理声音商标申请235件。
  
  声音商标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在国外长期的商业实践中,声音商标早已不是新鲜事,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印度,欧盟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均已在商标立法、司法中承认声音商标。为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需求,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将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注册的范围。商标局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专门出台了《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审查标准进行声音商标的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声音商标,予以注册保护。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受理声音商标申请235件。
  
  在已经申请的声音商标中,有不少消费者耳熟能详的旋律,如恒源祥的“羊羊羊”,太阳神口服液的“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腾讯QQ的信息提示音“滴滴滴滴”、QQ朋友上线提示音“咚咚咚”、微信摇一摇的声音等。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在今年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期间介绍说,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每天的开始曲,是中国第一例声音商标申请。究竟第一件获得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将花落谁家,让我们拭目以待。
  
  背景知识
  
  关于声音商标,最常见的问题就是——
  
  什么样的声音都可以申请吗?有啥具体要求呢?
  
  小编家的喵星人(就是下面这只)的叫声,在我听来犹如天籁之声,是不是可以申请为宠物食品的商标呢?
  


  商标局的官方答复是酱紫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一)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二)声音样本的要求
  
  1.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
  
  2.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
  
  (三)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如下:
  
  (一)禁用条款审查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声音,例如: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
  
  (二)显著特征审查
  
  1.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及其他特点的声音,缺乏显著特征。例如:钢琴弹奏声使用在“乐器”上;儿童嬉笑声使用在“婴儿奶粉”上;狗吠或猫叫声使用在“宠物饲养”上;(看到这里,小编就知道我家喵星人的叫声没戏了……)
  


  虽然只是举个栗子,看它可怜兮兮的小样,小编还是给他买点罐头安慰安慰它吧。
  
  2.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例如: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普通标语或口号;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
  
  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需要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三)相同近似审查
  
  原则上,声音商标以听取声音样本为主进行相同近似审查。如果两个声音商标或者声音商标与可视性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例如:“通信的好邻居”声音商标与“通信的好邻居”文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国外的声音商标示例
  
  苹果Mac电脑经典启动声注册商标
  


  2012年12月1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正式批准苹果公司将其经典的Mac电脑的开机声音作为商标注册的申请。
  
  用过电脑的消费者可能对微软和英特尔那标志性的声音再熟悉不过,其实那两段声音已经被微软和英特尔作为商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了(那个“灯!等灯等灯”的段子也说明这段声音多么具有代表性)。如今,苹果公司也有了自己的声音商标。
  
  这一小段音乐是苹果公司程序员JimReekes在大约20年前创作的。他还创作了许多Mac操作系统的其他标志性声音。这段声音被苹果公司用来向用户表明,在开机后,一个对电脑的自动测试没有发现任何硬件或软件方面的问题。该商标由一个集合G平调/升F大调和弦的声音组成。
  
  米高梅公司狮子吼声音商标在加拿大获注册
  


  2012年3月28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正式宣布接受以声音为基础的商标注册申请。这一举措,是米高梅制片公司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狮子吼声音商标注册纠纷案的结果。遗憾的是,在2010年11月,米高梅公司已正式宣告破产,再也没机会亲自品尝这胜利的果实。
  
  1992年,米高梅公司申请将其标志性的狮子吼声音注册为商标。米高梅至少从1928年就开始在加拿大影院里使用这个声音。但对于非传统意义的商标,比如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全息图商标等,各国的立法和实践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保守”倾向。2010年8月,加拿大知识产权局驳回了米高梅公司的注册申请。米高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诉至加拿大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判决米高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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