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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转正应由谁签字    

试用期员工转正应由谁签字

  前些天,一个网友问我:试用期员工转正,部门负责人和人资部经理签字后,还需要不需要总经理签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明白为什么要签字,签字有什么作用。签字是组织赋予管理者的某项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代表了对某项工作的把关。很多管理者很喜欢签字,如果自己签字的某项工作出了问题,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则喜欢推诿。还有的企业由于某项工作签字过多,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我在企业经常看到一些员工因为费用报销、与客户合同、采购等工作找老板办公室外面排队等老板签字,有的工作一会儿再到老板办公室外面看看老板是否有时间,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浪费不必要的时间,须不知,时间浪费就是最大的浪费。

  就常见的费用报销的来说,企业的一般流程为:费用报销人填写《报销单》,直属上司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会计签字,财务经理签字(有的还需要财务总监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签字报销,多的会有八、九个人签字,少的也有五、六个人签字。签字虽然体现了对工作的把关,但签字的人越多,往往越没有人负责,往往是签字越靠后的越没有责任感,基本都是象征性的签个字,体现自己的权威而已,这也是“责任扩散效应”造成的结果。在我看来,只要企业费用报销标准明确,费用报销由两至三个人签字足矣,首先费用报销人填写《报销单》,直属上司审核该项工作的费用发生的真是性并签字,出纳审核票据的真实性,符合报销标准的就签字报销,不符合报销标准的则不予报销就可以了。

  绕了了这么久,该说说试用期员工由谁签字的问题了。在我看来,试用期员工转正,首先由员工提出申请,直属上司与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并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由人资部经理签字审批或上报,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就可以了。一般来说,基层员工由人资部经理审批即可,中高层管理者及关键岗位,则需报总经理审批。

  签字是组织者赋予管理者的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作为管理者,签字就必须负责,如果仅仅是为了体现自己的权威,不签也罢。签字是对某项工作的把关,应在规范企业流程的基础上,合理设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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