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中国元素 ” 国际创意大奖参赛作品的规格和要求
一、大赛宗旨
旨在继承、发扬中国本土文化元素的生命力与创造力,推动中国广告业及广告创意形成中国自己独特的广告创意文化。并于 2008 年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即,在世界范围内发起与倡导中国元素的推广应用,表彰全球广告创意人所取得的成绩。
二、大赛主题
中国元素 -- 奥运精神
诠释:用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自强不息,奋发图强,勇往直前的精神与奥运竞技的团结,友谊,和平的精神交融和统一。最终用现代的目光挖掘中国本土文化元素,从而绘制出一幅幅今天中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美好景象。
三、参赛作品的范围
(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 2006 年、 2007 年创作的作品。曾参加过该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赛。
(二)参赛作品的地区和范围: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华文东南亚地区和全球地区。
(三)本次大赛接受来自各广告代理公司、广告制作公司、设计公司、广告设计工作室作品选送。同时也 接受创作者创意总监、设计师、美术指导、广告导演、摄影师、等以个人名义来参赛。
(四)直邮广告作品和促销活动材料不得参赛。
(五)凡有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侵犯民族宗教和信仰及公众品位的广告不得参赛。
四、参赛作品分类
本次大赛以创作形式分为:
平面类 : 影像系列、 图形系列、文字系列、物体系列
影视类: 电视广告系列、短片系列、广播系列
环境类:
具体内容分项请详见 附件一《参赛作品分类》
五、参赛作品规格
平面类作品: 作品格式统一为 Jpg 300 dpi ,并请将作品打印尺寸设置成 A3 297mm × 420mm 。
影视类作品: 作品以 Mpg 格式刻入在 DVD 光盘后递交,要求片长不超过 180 秒。
环境类作品:
(一)视频作品以 Mpg 格式刻入在 DVD 光盘后递交,要求片长不超过 180 秒。
(二)其他作品格式统一为 Jpg 300 dpi ,并请将作品打印尺寸设置成 A3 297mm × 420mm ,刻入在 DVD 光盘后递交。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三个类别,每一个类别都设有金、银、铜和入围奖。
平面类 : 按四个系列分设金、银、铜、入围奖,数量不设限
影视类: 三个系列合并按类设金、银、铜、入围奖,数量不设限环境类: 按类设金、银、铜、入围奖,数量不设限
所有获奖者的证书及奖金将在中国元素颁奖典礼上授予、同期公开展览。
七、报送时间与程序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 2007 年 8 月 10 日
(一)平面类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递送
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参赛表格在报送截止日期前根据参赛类别发送至下列邮箱:
影像系列 001@chineseelement.com
图形系列 002@chineseelement.com
文字系列 003@chineseelement.com
物体系列 004@chineseelement.com
邮件格式
邮件标题: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奖参赛作品
参赛表格:参赛表格(附件二)在 www.chineseelement.com 直接下载,以 word 文档递交
注意
1 、参赛作品和参赛表格都以附件的形式来发送。
2 、每封邮件请尽量设置在 2M 以内。
3 、如果作品被成功入选中国元素年鉴,组委会将要求参赛者提供高精度的 Tif 文件。
(二)影视类和环境类作品通过邮寄递送
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参赛表格在报送截止日期前至邮寄至下列地址:
上海市浙江中路 188 弄中福城 2 号楼 201 室
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 收
邮编: 200001
电话: 021-63225437
传真: 021-63220804
包装要求
• 参赛表格(附件二)在 www.chineseelement.com 直接下载,以 word 文档同参赛作品一起刻入 DVD 光盘后递交。
• 请在信封上标注“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及参赛类别。
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的由参赛单位负责。
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 中国元素 ” 国际创意大奖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其版权属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
欲了解更多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信息及下载相关表格请登录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网站: www.chineseelement.com
官方论坛: www.chineseelement.com/bbs
大赛指定图片库
全景视觉 www.quanjing.com
电子邮件: info@chineseelement.com
咨询电话: 021 — 63225437
传真电话: 021 — 63220804
附件一
参赛作品分类
一、平面类:
(一) 影像系列 ( 以照片为主要表现方式,其表现方式多样,如照片与照片、照片与图形等其他元素的合成、拼贴等。)
(二) 图形系列 (以手绘或电脑图形等非照片类的图形元素为主要表现方式,包括手绘和电脑插画、漫画。)
(三)文字系列 (以汉字为主题的任何方式的设计。)
(四)物体系列 (以实物为对象进行的设计,包括书籍、产品、包装等)
二、影视类:(电视广告、短片、广播)
(一) 电视广告系列 (要求片长不超过 180 秒, Betacam , U-matic ,录像带)
(二) 短片系列 (以动态连续性的图像为表现形式,包括艺术短片、 Flash 动画等等)
(三) 广播系列 (录音带差长度不超过 180 秒)
三、环境类:(户外灯箱、路牌、候车亭、车身广告、户外视频等)
点击下载:参赛表格下载
{$nextpage}
广告大奖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一、评审标准
创意大奖赛的标准自然就是创意,“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奖赛,希望参赛者以中国五千年的深厚文化底蕴作为素材,结合 2008 年北京奥运会的精神去发现及寻找那些被隐藏或让人忽视却有价值的中国元素,以平面、影视及户外的形式表现。深度、价值、创意是评委们非常期待能从参赛者的作品中看到的。
继承:作品所采用的元素是否是从中国文化体系中提取的
创新:对所使用的中国元素是否有创新的应用
商业:广告创意是否具有商业价值
美学:从美学角度衡量视觉效果到文案表达,是否具有独特的中国韵味
国际:作品是否既有中国文化的内涵,又体现出了国际化的语言和手法
二、评审程序
(一)入围作品(第一轮)的确定
• 评审:
评委对平面(影像、图形、文字、物体)、影视(电视广告类、短片类、广播类)、环境(户外广告)三大类全部参评作品逐类进行第一轮评审,每评委一票。
• 入围比例:
按每个类别参评作品数量的 10% 提取入围作品。
• 入围规则:
( 1 )作品的入围票数超过 6 票 ( 大于评委总数的 50 % ) ,则自动率先成功入围。
( 2 )没有达到入围票数的作品即淘汰。
( 3 )如截止票有几件(超过提取比例件数)作品,则评委再次进行投票,经排序从中决定产生符合提取比例件数的获入围作品。
• 复审:
在不足 6 票的作品里,在评委会主席主持下,评委可以提议并讨论,可对某个未入围作品进行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票数,则被确定入围奖
(此作品不受入围奖作品总数制约)。
(二)铜奖作品(第二轮)的评审
1 、评委:
全体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铜奖评审。
评委对入围作品分类视听,每评委一票。
• 作品:
铜奖候选作品为全部入围作品。
• 铜奖比例:
按每个类别入围作品数量的 7% 取铜奖作品。
• 铜奖评审规则:
( 1 )作品的铜奖票数超过 6 票 ( 大于评委总数的 50 % ) ,则自动晋级获得铜奖。
( 2 )没有达到铜奖票数的作品即获入围资格。
( 3 )如截止票有几件(超过提取比例件数)作品,则评委再次进行投票,经排序,从中决定产生符合提取比例件数的获铜奖作品。
• 复审:
在铜奖作品数量产生后,将对不足 6 票作品按类分别复审。在评委会主席主持下,评委可以提议并讨论,可对某个未进入铜奖作品进行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票数,则被确定铜奖(此作品不受铜奖作品总数制约)。
(三)银奖作品(第三轮)的评审
1 、作品:
银奖候选作品为全部的铜奖作品。
• 银奖作品比例:
金、银、铜奖的比例一般按 1 : 2 : 3 掌握。
个别情况下,可以增加或空缺。
• 银奖评审规则:
对银奖作品评选时,经充分视听后进行投票。
( 1 )作品的银奖票数超过 6 票 ( 大于评委总数的 50 % ) ,则自动晋级获得银奖。
( 2 )没有达到银奖票数的作品即获铜奖资格。
( 3 )如截止票有几件(超过提取比例件数)作品,则评委再次进行投票,经排序从中决定产生符合提取比例件数的获银奖作品。
4 、复审:
在银奖作品数量产生后,将对不足 6 票作品按类分别复审。在评委会主席主持下,评委可以提议并讨论,可对某个未进入银奖作品进行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票数,则被确定银奖(此作品不受银奖作品总数制约)。
若评委认为某项参赛作品银奖应当空缺,评委讨论并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票数同意,即可空缺。
按上述程序,亦可增加银奖的数目。
(四)金奖作品(第四轮)的评审
1 、作品:
金奖候选作品为全部的银奖作品。
• 金奖作品比例:
金、银、铜奖的比例一般按 1 : 2 : 3 掌握。
个别情况下,可以增加或空缺。
• 金奖评审规则:
对金奖作品评选时,经充分视听后进行投票。
( 1 )作品的金奖票数超过 6 票 ( 大于评委总数的 50 % ) ,则自动晋级获得金奖。
( 2 )没有达到金奖票数的作品即获银奖资格。
( 3 )如截止票有几件(超过提取比例件数)作品,则评委再次进行投票,经排序从中决定产生符合提取比例件数的获金奖作品。
4 、复审:
在金奖作品数量产生后,将对不足 6 票作品按类分别复审。
在评委会主席主持下,评委可以提议并讨论,可对某个未进入金奖作品进行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票数,则被确定金奖(此作品不受金奖作品总数制约)。
若评委认为某项参赛作品金奖应当空缺,评委讨论并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票数同意,即可空缺。
按上述程序,亦可增加金奖的数目。
(五)全场大奖作品(第五轮)的评审
全场大奖作品仅设一个。
所有金奖作品为全场大奖的候选作品。
评委对候选作品,经充分议论后投票,得票多的前三件为初选作品。
经充分议论后对初选作品逐一投票,以 10 票数通过即可确认该作品为全场大奖(此程序可反复三次)。
如第三次投票后仍无一件作品获得 10 票的肯定票数,则全场大奖奖项为空缺。
三、其它规定:
(一)评选前应请公证处对评选程序、评选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公证,并在颁奖大会上宣布。
(二)评委对本人及本单位的作品在评选中应自觉回避,不表白,不议论,不提议,不暗示,但可投票。
(三)如发现有抄袭行为的作品,一名评委提议,二名评委附议,即可对此作品进行质疑,经充分议论后全体评委进行表决,超过半数的评委同意,即可确定对该作品取消或保留参评资格。
(四)评选办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对送展单位、送展地区等作品的背景情况应严格保密。评选结束后,评委和工作人员应对评选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
(五)由评选领导小组和中国广告协会的人员对参评作品进行审查,如有违背广告法规的,将取消评比资格或要求送展单位对作品进行符合规定的加工。审查结果将向评委通报。
(六)在评审结束后,每个评委将被要求在 1 周内提供一个银奖以上的作品点评,并写出 500 字左右的书面评语。
评委不得点评涉及本人及本单位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