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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CMO李自强谈“自媒体时代,代理商的核心竞争力”    

百事CMO李自强谈“自媒体时代,代理商的核心竞争力”

  


  大家下午好!
  
  我听说,业界说我很“难搞”,所以把一个很“难搞”的题目抛给我。
  
  


  代理商的核心竞争力,这个题目我想了很久,今天正好有这个机会,想跟大家分享我的想法。今天我用“黑板”这种Format做这个提案,想说明有些观点还是一些WorkinProgress,欢迎大家一起交流和探讨。
  
  


  “代理商”是个过时的概念,如今品牌需要站出来,直接面对消费者。传统广告公司“代理”的身份更应当转变为品牌的创意伙伴。
  
  


  过去,传统广告公司最擅长做的是电视广告,但是现在最受欢迎的节目广告位只开放15秒钟,15秒钟的广告能有什么空间做创意?这个媒体的变化,令到大家都开始转战网络平台,因为在那里可以做更长的Content,比方说微电影和网剧,但是,这些Content又不是传统广告人的专长,你很难要求一个好Copy-writer同时还是一个好编剧。
  
  


  在这个网络时代,不单好编剧可以做创意,其实每一个人都能做创意,都能成为媒体。一些网络大V发送的内容瞬间就能获得成千上万的粉丝的关注,他们本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个“广告公司”。
  
  


  网络平台上集“创意”、“内容”、“媒体”的“一条龙”服务对品牌而言无疑是一个既省时又省力的选择,这样才能与消费者时时刻刻地紧密沟通。
  
  


  大家可以看到现在网络平台的发展,令到媒体环境变得和以往很不一样,虽然传统广告公司也在做改变,但远远追不上。但是为什么追不上呢?
  
  


  我的看法是,传统广告公司过于“高大上”,我并不是针对特定的哪家公司,而是对整体行业的一个观察。
  
  “高”指的是费用高。这里高,是指相对的高。现在有很多媒体和平台都在自己做创意,对于品牌来说有更多的选择。所以广告公司如何证明自身的价值,才是最关键。
  
  “大”指的是规模大,大部队可以帮品牌打大战役,但面临瞬息万变的网络平台,就不一定适用了。传统广告公司流程繁琐,导致“反应慢”,而在这个以“快”制胜的互联网时代,有时小规模的特种部队更行之有效。
  
  “上”指的是上层多,结构复杂。往往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常常来开会时的人很多,到做事的时候发现人却很少了。网络时代,更需要扁平化的公司结构,更注重创意执行和决策的合一。
  
   


  既然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就要改变自身,寻求新的Model。
  
  传统广告公司“代理”的身份更应当转变为品牌的创意伙伴,在想好Idea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出一些新的改变,可以是Consultant(品牌顾问),Curator(品牌经纪),Coordinator(协调者)兼顾三个身份。
  
  今天的讨论只是个开端,希望和大家一起交流和探索。我很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对中国的创意起到推动作用,让“中国创造”在世界舞台上更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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