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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凉粉"是商标还是菜名?两商家被诉商标侵权    

"伤心凉粉"是商标还是菜名?两商家被诉商标侵权

 被告李达富在磁器口的伤心凉粉店。


  昨天,成都“伤心凉粉”起诉重庆磁器口两店商标侵权一案在沙区法院审理。庭审中,成都洛带镇伤心凉粉店主坚持认为对方必须承担侵权责任,作为被告的磁器口两家店主认为原告是想“搞垄断”而故意刁难经营者。此案将于开庭后15日左右宣判。
  庭审
  伤心凉粉属性成焦点
  昨日,作为原告方的林元美没有出庭,同样是洛带镇“伤心凉粉”创始人的杨明代表妻子出席庭审。被告方李达富和廖兴成则都出席了庭审。
  原告方认为,自己是伤心凉粉的创始人,又注册了“伤心凉粉”的商标,因此对方悬挂“伤心凉粉”的标识,肯定是侵权行为,要求赔偿3万元损失费和1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
  原告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杨明和其妻子林元美1999年在成都洛带镇开馆子,2005年杨明用妻子的名字将“客家伤心”4个字进行了商标注册,核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主要是含淀粉食品、糕点、粉丝(条)、面条、豌豆黄、通心粉等。
  2009年,杨明又注册了“伤心凉粉”的商标图案,2010年注册了“伤心凉粉”4个字及其拼音。“伤心凉粉”商标,国家商标局已于2013年6月13日予以公示。
  被告方认为,“伤心凉粉”属于通用菜品名,不应作为商标使用,同时还举例说同样作为名小吃的四川安岳县“周礼伤心凉粉”已经成功申报为当地名小吃,目前还在申报中华老字号等称号。被告方还表示,他们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公示的“伤心凉粉”商标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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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
  我是花钱来学习
  昨日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庭审结束后,作为原告方的杨明表示,一定要告两位店主是想“花钱学习法律知识”。
  “我卖了十几年的伤心凉粉,在操作手法和制作工艺上都有独特的地方,我们是正宗的。”实际上,最让杨明心有不甘的是,他自己也在磁器口开设了一家伤心凉粉店铺,但磁器口方面不允许他将招牌挂出去,只准挂在店内,他认为这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
  杨明表示,目前他们发现重庆市内悬挂“伤心凉粉”商标的店铺大约在10家左右,使用“伤心凉粉”作为菜品名的则更多。他们正在准备起诉这10家店铺,“慢慢来,我慢慢学习。”同时他还表示,对方必须先把店铺牌匾取下来,才能继续谈赔偿的事由。
  被告
  对方是想搞垄断
  不过,被告方对原告的说法却不认同。庭审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店主李达富认为,杨明状告他和廖兴成主要是想垄断磁器口的“伤心凉粉”的生意。
  他说,如果想要在磁器口开店并悬挂招牌,必须符合相关规格并经过磁器口商会批准,“花费大约在数千到上万元。”这也是两位被告明确表示不愿意和解的原因,因为取下招牌相当于“钱打了水漂”。
  同时,廖兴成也认为,原告方提出“如果想要使用‘伤心凉粉’的牌子就必须付出3年10万元的加盟费”,这更证明了想要搞垄断。
  两位店主都坦言,在经历了诉讼事件后,忙于应诉的他们生意或多或少受到些影响,他们表示,杨明开设的伤心凉粉店尽管在磁器口当道,生意也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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