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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浆”能否成为商标、会成为哪家企业麾下的商标?由于国家商标局至今未对“琼瑶浆”的商标归属给予明确答复,对于葡萄酒企业而言,“琼瑶浆”品牌之争没有赢家。
“解百纳”商标争端至今硝烟未散,一场关于“琼瑶浆”的商标之争在僵持两年未果后,近期随着一款以此命名的新酒上市,再次在烟台葡萄酒企业掀起波澜。
威龙公司在提出的异议申请中表示,张裕公司申请商标注册的本意是想在取得商标专用权后,一家独占该通用名称,这对同行业其他企业来说显失公平。张裕公司则表示,“琼瑶浆”是张裕公司经过多年使用早已具备了显著性的品牌。如果任人使用,只能导致整个葡萄酒产业的信任危机。只有通过葡萄酒企业在知名品牌建立和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努力,才能逐步改变葡萄酒企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状。
10日,记者在烟台部分超市发现这种名为“琼瑶浆”的葡萄酒,生产者为省外的一家企业。据销售负责人介绍,这只是企业在总商标下推出的一款概念酒,企业还没有考虑是否将“琼瑶浆”作为商标使用。
据专业人士讲,在争议期内的商标,谁都可以使用,因此该企业在包装上标注“琼瑶浆”字样的做法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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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商标纷争
2002年2月,张裕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解百纳”商标获得批准,这意味着市场上其他葡萄酒生产企业生产的解百纳葡萄酒均为非法。
解百纳商标注册引发了行业震动。2003年4月,中粮酒业、王朝葡萄酒、烟台威龙等公司以解百纳为通用的葡萄品种名称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递交“关于撤销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解百纳’注册商标的联合意见书”。2003年11月,“解百纳”商标争议进入司法仲裁阶段,至今未果。张裕公司拥有“解百纳”的商标注册证书,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包括张裕、威龙、长城等企业的葡萄酒外包装上也标注“解百纳”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