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商标监管职能,保护“隆回金银花”“隆回龙牙百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8月6日,工商人员头顶烈日,兵分两路,深入全县各类市场进行专项巡查,特别是重点对隆回县城各土特产店进行逐一摸排。
在排查中,该局发现隆回北山镇王某委托位于邵阳市火车北站红旗社区的邵阳市云南山面条厂加工、生产的云南山龙牙百合精制细面和假冒邵阳市楚冠龙牙百合粉面开发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加工、生产的湘冠牌龙牙百合精制细面,均为涉嫌侵犯“隆回龙牙百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局当场查扣湘冠龙牙百合面、云南山龙牙百合面等451盒,涉案金额高达4万多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该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打击“隆回金银花”“隆回龙牙百合”侵权假冒商品工作,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和大案要案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探索和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