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常州市工商局获悉,“中华恐龙园”商标已正式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成为受商标法保护的合法商标。
常州工商局商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华恐龙园”商标是一组精心设计的组合商标,其英文和图形本身具有较强的“独特性”,再加上其中文商标“中华恐龙园”及“中华恐龙园+DINASAUR+图形”组合商标通过长期广泛使用在企业品牌宣传上,使其整体已具备了较强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据了解,常州中华恐龙园在建园13年来,已经累计接待近2000万游客,在全国众多恐龙主题类博物馆和游乐园中脱颖而出,不但创造了科普+旅游+文化创意的独特的企业核心竞争力,更主导制定了国内主题公园首个国家标准《主题公园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