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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公司合同纠纷,900多万广告费换24万箱饮料?    

导语:加多宝状告广告公司,法院居然判赔对方24万箱饮料,这是怎么一回事?

编辑丨户外媒体内参

来源丨环球资源总部

ID丨jerrywangzb



该案关联一审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18日发布,原告为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被告为威瑞中世(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威瑞”)案由为广告合同纠纷。


成为被执行人的消息,引发了舆论对加多宝与广告公司合作纠纷的关注。加多宝作为甲方,曾与广告公司威瑞公司达成过“5年合作期为10亿元和价值1.5亿元产品”的合作合同。但双方的合作并不顺畅,最后对簿公堂。


加多宝与威瑞中世的合作要回溯到2017年。当年的8月21日,双方签订了广告合同,合作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一共五年时间。

合作的具体内容就是威瑞中世帮助加多宝公司的广告出现在从北京铁路局出发的200趟列车上面。其中包括:车身外贴、车门、行李架、车内广播、LED显示屏等等并且威瑞中世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的2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上刊。

可是没想到,合同刚签订,问题就出现了,可以说是出师不利。加多宝表示,公司自2017年8月29日至9月1日一共向威瑞中世支付了6000万元的广告费。此外还在2018年1月24日向威瑞中世支付了3000万元共计:9000万广告费可是在合同的约定期内,加多宝广告并未完成预期的上刊率。因此,加多宝认为威瑞中世违约,并且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加多宝的观点,威瑞中世也很委屈,因为没能完成上刊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并不是公司自己拖着不做的。

首先,色彩确认需要时间。威瑞中世为了给加多宝的广告效果做到完美,多次向加多宝方确认色彩问题。因为电脑显示与打印出来会存在色差,因此,需要屡次调试;

其次,列车类型太多,有149种。列车车贴广告上身看似很简单,可是因为列车尺寸不一样,并不能直接复制粘贴,而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特殊定制。重新设计的过程也同样需要一定的时间;

最后,地方政策因素,印刷厂停工。当时正值我国开重要会议的时间,北京地区对于环保要求很严,印刷厂白天不能开工,这导致了印刷速度的降低。

总之,威瑞中世并不是自己故意来拖慢广告上刊的进度,并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反倒是加多宝并未按照规定时间付款,拖欠5147.07万元广告费的逾期利息。

在法院看来,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判决双方都要赔偿一部分。其中,加多宝赔威瑞中世242625箱加多宝灌装凉茶,威瑞中世需要赔加多宝9125000元。

作为被告的威瑞并不认同加多宝上述观点,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且经过一番计算,认为加多宝应当支付其广告费共计14147.07万元,刨除已支付的9000万元,加多宝尚欠其5147.07万元。


另外,威瑞还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加多宝还应给其加多宝凉茶60万箱,或折抵3900万元人民币。并称加多宝不履行付款义务,威瑞有权终止合同,表示加多宝2018年1月支付了3000万元广告费后,就再未支付其广告费。总之,不服气的被告提出,判令加多宝支付广告费5147.07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并给付加多宝凉茶60万箱且诉讼费由加多宝负担。


对于威瑞的说法,加多宝表示威瑞“严重违约”,其诉讼请求均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尤其是威瑞希望得到的60万箱凉茶,加多宝认为,威瑞应在2018年8月16日前完成全部产品提货,产品提货也是有条件的,威瑞没有提供产品提货的任何证据,且在双方往来邮件中自始至终未提及产品提货事宜,视为威瑞公司放弃产品提货的权利。

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定,威瑞向加多宝赔偿损失912.5万元;相当于威瑞花了912.5万买了24万箱的加多宝,折合人民币37.6元/箱。相当于广告方花900多万买24万箱饮料。双方其他诉求均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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