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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应成为构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抓手    

  2018/7/9 来源:光明日报

  公益广告反映了一个国家公益事业的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一条成功的公益广告,不仅具有艺术感染力,而且能够唤醒人们对真善美的渴望和追求。可以说,公益广告是点亮精神文明的一盏盏明灯,向全社会传递着文明力量。

  一直以来,我国公益广告的发展都是以政府为主体,在政府的倡导和调动下,媒体、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积极行动起来,促使公益广告这股向善的力量不断壮大。尤其是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增加了公益广告的条款,为公益广告的大力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等单位发布公益广告的版面、时段、时长,从政策层面保障了公益广告的稳定、常态化发展。

  总的来看,我国公益广告发展30年来,在刊播数量和创作质量上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发挥了普及主流价值、凝聚社会共识、传播文明理念、振奋人们精神、引领时代新风的重要作用。

  一些社会知名人士的积极加入,也进一步提升了公益广告的创意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公安部2017年8月开展了“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活动,来自全国各条战线、各行各业的上百万代表主动参与,其中就包括袁隆平、蔡明等社会知名人士。他们的代言海报遍及城乡,朗朗上口的话语拉近了与受众的距离,让消防安全深入人心。

  近年来公益广告的功能得到了拓展,在“公益广告+”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了公益广告创新发展。央视连续两年启动“广告精准扶贫”项目,利用广告的形式来彻落实精准扶贫战略,通过免费或优惠的广告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名优农产品和有潜力的中小企业登陆央视,以品牌传播撬动地方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推动贫困地区持续脱贫。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征集评选精品公益广告,评选出《向器官捐赠者致敬》《情不变心相随》《不忘初心外交为民》等精品佳作。这些举措为公益广告的繁荣发展,开阔了思路,树立了典范。

  但毋庸讳言,我国公益广告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须解决。

  新媒体平台公益广告意识不强。目前,我国公益广告大多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地方各级主流媒体平台投放。整体来讲,网站、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公益广告的推送数量少、力度弱,公益作品的创作投放力度需要加强。

  公益广告资金来源仍然单一。大部分公益广告的资金来自于政府扶持和媒体的广告费,没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虽然也有企业积极加入到公益广告的制作和传播中,但是作为资金最为雄厚的大型国有、民营企业公益广告意识淡漠。

  公益广告创作水平有待提高。虽然我国公益广告的制作水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公益广告整体创作水平不高,与庞大的作品数量相比,精品力作屈指可数。口号式、宣传说教式的公益广告较多,传播效果大打折扣。

  机制体制建设应进一步完善。除几家中央级媒体之外,大部分的传媒机构没有设立专门的公益广告部门,公益广告的创意制作工作处于散乱、粗犷运行状态,临时抱佛脚现象普遍存在。对公益广告一线创作人员的奖励措施不明确、不到位,其创作积极性得不到正当的鼓励。相关机制体制有待完善和加强。

  要解决以上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公益广告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并不断提升全社会公益文化意识。建议进一步细化公益广告法规体系,落实新兴媒体发布、传播公益广告的法律规定,加大对新媒体公益广告的政策扶持;建立公益广告基金会,在资金方面为公益广告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通过相关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加入公益广告制作和传播过程中来,实现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从体制机制方面保证资金、人员的投入,使公益广告创作刊播的运行方式科学有效;加大公益广告创意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国公益广告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水平,推动我国的公益广告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使公益广告成为构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抓手。(作者:丁俊杰,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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