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映了一部电视剧叫《租个女友带回家》,讲述了男主人公为了应付家中长辈而租个女朋友带回家过年的故事。自此,租个女友带回家似乎成为一种“时尚”,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没有女朋友了!
某日跟随老板出差,与对方客户约见的时候只听见老板是这样介绍自己的:“这是我们公司的陈总经理,公司很多事情都靠她打理,是我特别信任的人!”
莫名的虚荣心作祟后突然一个颤抖:我就一小小的项目负责人咋就变成总经理了?
逛街时候看到一家饰品店,上面大写着“全场9.9元”,于是兴致冲冲地进去扫荡了一大堆有用的没用的。然而等结账的时候傻了眼:“老板,不是都九块九吗?你算错了吧?”
“姑娘,你再看下,我们是九块九‘起’”
是的,大写的“九块九”,小写的“起”。就是这么直白的套路,仅仅是利用你的一点点贪小便宜心理就把你骗进了店里面。不禁要哀嚎一声:这个世界怎么了?能不能多点真诚,少点套路!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在进步的同时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套路:小到租女朋友、虚报领导职称,大到铺天盖地的安利广告。营销至上的互联网+时代,似乎每一个新消息的出现都不再是单纯地信息传递,或多或少地都会对产品进行一定的宣传营销。只有你想不到的套路,没有它实现不了的营销。
网上有这样一个段子经常被人们到处套用:“城里套路深,我要回农村”。通俗来讲它所代表的就是——计谋与手段。而很显然来说,这个“套用”的过程本身又是一种套路的体现。
对于广告而言,此处所讲的“套路”营销尚处于一种创意的、巧用消费者某种心理进行的正常广告宣传手段,总体来讲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最终目的却不会有更坏的影响。与之不同的是另外两种情节恶劣的“假广告”: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例如著名的“十大传世名画”案件中,河北信超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制作、发布“国宝十绝——中国十大传世名画”的广告,自行或委托广告代理,在多地电视媒体进行发布。其内容含有利用虚构的“由国际收藏家协会监制”、“限量发行”“中国梦文化惠民工程”夸大该书画为收藏品且具有较大升值空间,且宣称其书画是“免费赠送”消费者的事实。其利用知名艺人侯耀华等人员进行涉嫌虚假宣传,提升自身产品影响力。经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所谓的“传世名画”只是浙江某工艺品厂生产的丝绸制印刷品。其行为误导消费者并进行虚假宣传,在社会上引起轩然众波,反响恶劣。
(Facebook陷入信任危机 广告虚假点击泛滥)
而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其与虚假宣传的区别在于,虚假广告一定是虚假宣传,而虚假宣传却并不一定是虚假广告。但其本质上都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广告人,尤其应该以身作则,坚决抵制此类广告文案的产生。
诚然,社会日新月异,各类商品此起彼伏,只有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先机才能不被商圈淘汰。但不论任何商品,其广告的最终目的必然是促成销售,顺带提升知名度以及社会地位。我们允许某些创意的“套路”营销,却不能为了某一目的而舍本逐末,做出虚假的行为去欺骗消费者,欺骗受众,用一切非正常手段让其蒙上尘埃。不仅是广告,一个广告人更应该时刻不忘初心,如此方得始终。